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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烟南昌卷烟厂明确属地营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2016年07月12日 来源:江西中烟官网 作者:徐雅琴、郝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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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江西中烟官网报道  为加强属地营销公务车辆规范管理,控制车辆费用,确保安全行车,近日,根据厂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属地营销工作实际,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卷烟厂下发了属地营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规定了属地营销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属地营销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性与制度性。

  一是明确了管理职责划分和要求。规定营销科是属地营销公务车辆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审计科负责监督属地营销公务车辆管理。

  二是明确了派遣管理要求。要求车辆派遣应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合理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提前申请、统一调配,仅用于市场走访、宣传促销、工商协同、大客户开发维护、婚庆活动等营销工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用的事件发生。

  三是明确了费用管理要求。对自有车辆使用费报支和租用车辆燃油费、使用费管理分别进行了规定,详细区分了企业与租车公司的责任。

  四是明确了车辆封存管理要求。要求节假日、周末无营销工作安排期间,属地营销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封存,办好封车和启封手续,确保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此项管理规定,加强公务车辆规范管理和服务,近日,该厂营销科组织全体人员逐条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确保属地营销公务车辆管理合法合规,提高服务意识,确保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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