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引:针对目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的不足,从源头上控制可能产生的岗位廉政风险,建立职权明晰、风险公开、制度防范、层层监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一个既独立发挥作用,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廉政风险最小化、监察效能最大化、综合防控最优化,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笔者结合新形势下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要求,就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如何结合当前实际,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要害部位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则是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指示和党中央《工作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新形势下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烟草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概述
本文所说的廉政风险,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和资源的人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要以岗位为重点、以程序为主线、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网,依据制度把廉政风险管理理论应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中,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苗头和廉政风险,紧紧抓住“查找、防控、督查、评估”等关键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化管理,利用培训、教育、监督和保护等措施,有效识别并解决工作中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廉政风险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有直接的和间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搞好风险防范,抓住人的因素,就是抓住了廉政风险的根本。而人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二是本职能力风险。
二、当前烟草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现状
近年来,中央纪委全会重点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作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在排查廉政风险“全面防控”的同时,中央要求加强“重点防控”。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的需要,烟草行业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行业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但同时还是存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问题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体制和机制层面反映出的弊端
一是权力集中,防范风险难度大。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是行业加强自律、维护稳定、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烟草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体制上全省烟草公司系统,各级烟草专卖烟草部门局长兼任经理和党组书记,同时充当三个“一把手”角色,实行人财物高度集中管理。因此,全省烟草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在实施廉政风险防控过程中,往往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很难独立进行监督工作。
二是防范监督工作机构有待延伸。基层烟草部门和直属单位,未完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随着基层经济发展和职能完善,各部门掌握的政策性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但工作运行中缺少监督岗位,没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职责往往落实不到位,或者依靠办事的群众来监督。这客观上不利于及时纠正决策失误和执行中的差错,更容易产生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机构设置标准有待统一。基层烟草部门的人事、财政、决策、审批等权主要在州市级,因此,各基层纪检组编制数少,设置纪检组的条件和数量在同省内基层烟草部门标准难统一,不同的地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差别更大。少数基层烟草部门先后设立了纪检组,但大部分基层烟草部门未设立纪检组,这些单位人财物管理权限较大,审批权限相对集中,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人员较多,廉政风险防控难度大。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度不健全,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由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所涉及到的范围点多面广,相关的制度不尽完善,不能把岗位工作特点和个人实际情况有机地结合,原有的制度和机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措施原则笼统,有千人一面之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程序和执行标准缺少规范统一的标准。在工作机制上,流程操作欠规范,使廉政风险防控与工作业务融合不够。在政策制度执行上,虽然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制度,但存在对制度的执行力不到位,影响工作的深入推进。在教育上,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仍然存在抵触心理或敷衍心态,导致风险点查找不精细。在监督预警上,监控措施针对性不强;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监督体系不完善,工作重点不够突出。风险点查找重点不够突出,存在泛化现象,影响推行效果;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不够突出,权力分解不到位、风险点定位不准确。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存在虚监、弱监、失监、难监等现象,形成有制度的执行力不到位,导致监管工作难度增加,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难点
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防范监督风险,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和难点。来自领导干部的风险有两个方面:一是思想道德风险,即由于思想道德境界和水准与领导岗位的要求相比的不足和偏差而形成的风险。二是本职能力风险即由于能力的不足而形成的风险。能力的结构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常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二是技术、技能和技巧;三是工作经验;四是体能和智能。这些方面的某一点或几点的不足都可能影响领导者的决策、判断、执行、协调、沟通和公关等能力。其中,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的不足是需要重点防范的。而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风险,常常伴随着廉政风险,所以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也就是基于用人风险防范考虑,同时也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和难点。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在烟草行业的历史上并不是没有过,其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当然,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与决策者的决策能力有关,而且与决策者的指导思想和决策动机有关。领导干部的执行行为中往往包含着决策,单就执行行为而言,如果决策正确而执行不力或发生偏差,决策目标也不能实现,这也是一种常见的风险。
以上是烟草系统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难点。其原因分析:从客观上方面讲,一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时紧时松,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在查找风险点过程中,因触及到有关部门利益,对于廉政风险的查找存在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现象:有的部门重客观风险的查找,轻主观风险的查找;重一般干部廉政风险的查找,轻主要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的查找;重单位排查的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道德方面查找的风险点少。
二是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三重一大”问题(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往往是烟草行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而有些单位和部门针对这类问题提出的防控应对措施,只停留于片面的就事论事,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未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健全部门“三重一大”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所制定的程序和制度也缺乏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理念和系统意识,治标不治本、不能切中要害,难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等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
就主观上来说,一是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思想观念存在误区。少数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公开“腐败点”,担心大范围查找和公开风险点会给本单位或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担心查找风险点会影响自身。因此对此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心存疑虑,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等心态。另外从主观意识上缺乏参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查廉政风险是查主要领导、重要岗位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风险,是查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与自己无关。思想上存在被动应付,消极防控,使防控不能落到实质,而流于形式。
二是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跟踪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存在重教育、轻管理,重惩处、轻监督的现象,往往等到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后,才想办法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也存在划分不清的现象,制度设置的权与责不挂钩,责与险不相应,缺乏监督机制和落实办法,不能引起相关人员对廉政风险的高度警觉和自觉防范。不善于研究新问题,按部就班,在廉政风险防控过程中缺乏大局意识、前瞻性、预见性,发挥不了防范监督的目的。
三、建设烟草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从本质上说,要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在烟草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烟草企业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科学防范腐败的有效手段,是确保烟草系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是关系到烟草行业生死存亡的决定因素。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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