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引:社会的普遍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一种事物,不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改革,那么必然会在时代大潮中被淘汰,直至被历史的风沙堙埋。烟草专卖专营制度作为我国烟草行业发展最适合社会需要和实际的一种制度,已经存在了三十多年,一直都是国家税收最有潜力的来源、消费者利益最忠实的守护者。近年来,随着时代进步节奏的加快,现有体制下的烟草行业在发展动力上显然有些力不从心。当然,烟草制度的力不从心还只是局部的、非根本性的影响。但是,如果我们任由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和外部因素继续恶化和发酵,必然也会动摇到我们整个烟草行业的根本。
笔者认为,烟草行业最主要的几种制度无非就是用工制度、销售模式和专卖管理制度。下面,笔者将结合工作中所碰到的和平时掌握到的几方面信息,来对烟草行业这三大重点制度存在的不足做一浅薄的剖析,并附上一些自身的建议:
一是烟草行业的用工制度改革。
就目前的烟草行业内,还存在着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分,虽然随着近几年的用工制度改革慢慢趟向深水区,这种区分已经渐趋模糊化。但是,却实实在在还是存在的。在烟草行业的正式工和临时工之间,区别最明显的就是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按照部分地区烟草从业者提供的信息估算,这两者在收入差距上可能会达到百分之百。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下,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却是一样的,甚至大多数地方还都是临时工干最苦最累的活。这样的差别化待遇下,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就不高,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客户经理培育品牌时不是全心全意的推广,更多的只是走个过场;专卖管理员则是疏于卷烟市场的秩序管理,对于打假破网工作也不是十分卖力,有些甚至还贪图灰色利益,直至走上受贿犯罪道路的都有。这些临时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如此消极的工作态度,受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们本身的利益,更多的还是影响着整个烟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和谐稳定。
那么,我们该如何打破这种用工制度不合理、分配差距过大所造成的僵局呢?结合这些年行业的改革方向以及大多数烟草员工的诉求来看,烟草行业的用工制度改革应该着重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打开普通员工的晋升渠道,另一方面则是适当缩小正式工和临时工的收入差距。在打开员工晋升渠道方面,各地烟草行业都已经迈开了扎实而又稳健的第一步:很多单位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方式,拉开了普通员工间个人职业技能级别上的差距,再通过民主推荐、集体评议、公开聘任等形式,聘用各等级的职业技能人才,进一步拓宽了员工的晋升渠道。
另外,行业的发展还是离不开其他各方面素质的整体提升。我们烟草行业的发展当然也不可能总是围绕着一支烟而进行,中小学校所强调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也适用于烟草行业的发展规律。烟草行业的德指的是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智则是近年一直在强点的知识产权开拓和进步;体方面就表现在文体运动等方面。所以,在招工方面,各级烟草部门也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不要将目光总停留在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以及法律等专业的人才身上,积极引进多方面的人才以丰富和充实烟草行业的后备人才队伍。
在薪酬分配方面,曾经有很多呼声要求同工同酬,这在短期内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形成渐渐推进的方式,逐步缩小正式工与临时工的收入差距。在工资这一块,要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真正使得员工做得多就能赚得多;而平常的员工福利发放中,最好能够实现相同待遇。通过这些促进作用,烟草行业的正式工及临时工壁垒才会渐渐消融。
二是销售模式的转变。
烟草专卖专营制度能够确保各级烟草公司在卷烟销售领域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但是,随着我国入世后,国际社会普遍要求的《国际控烟框架公约》就约束着我国烟草行业要不断减少卷烟年产量;另外,与世界接轨后,国产卷烟市场面临着外国知名卷烟品牌强有力的冲击;生活水平提高后,居民在卷烟消费结构上开始呈现多元化。这些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同时刺激,使得传统的卷烟销售模式正面临着一次极大的挑战。
而卷烟营销方面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各地烟草公司都还存在着许多自身的不足和毛病,如地区间的卷烟货源投放不均衡、欠科学:有些地区是市场紧俏卷烟烟叶的原产地,在原材料供应上,这些地区的烟草公司就捏住了中烟公司的命门。因此,这些紧俏的卷烟生产好投入市场后,这些原料产地烟草公司就可以多拿货源。而这些卷烟一旦投放在该地区后,很多也是由于销路不好而流入其他地区卷烟市场。奇怪的是,当地的烟草公司还是乐此不彼。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些卷烟哪怕是被收购外流,零售客户事先也能赚取一笔差价,而这些卷烟大多又属于高档卷烟,当地烟草公司一笔利润到手后,对卷烟外流管控也有所懈怠,却造成了对其他地区卷烟市场秩序的极大冲击。比如中华系列卷烟,其主销区基本集中在江浙沿海地区。但是,有些经济水平很低的地区却掌握着这种高档卷烟的富足货源。因此,有很多不法烟贩会前往这些地区收购卷烟辗转运到江浙卷烟市场进行销售。
另外,各地烟草公司在本地区内卷烟市场的卷烟销售模式上还有待完善。目前,我们的烟草公司给零售客户批发卷烟大多是按照零售客户的合理定量类别投放。也就是说零售客户的合理定量类别越高,每月的卷烟总定量就高、很多市场紧俏卷烟的单品牌供应量也高。但是,这一订货制度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合理定量类别低到一定程度后,不论级别高低,在紧俏类卷烟的供应总量上基本就一样了。比如说B6级别的零售客户每个订货周期都能订到中华(硬)卷烟一条,而B10级别的客户也能够每期订到一条中华(硬),这就无法具体的区分出级别高低所带来的订单差异性。
那么,我们该如何弥补这些卷烟销售模式不足所引起的副作用呢?笔者认为,我们整个烟草体系要从整体上对卷烟生产的原辅材料进行全国性的统一协调和再分配,确保中烟公司在原材料供应方面与原产地彻底脱钩。而对于货源的地区投放问题,则要求中烟公司认真调研市场需求情况,将相关的调研结果上报计划部门,有国家计划部门和国家烟草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按照一定的比例对紧俏类卷烟进行科学投放。在地区内卷烟货源再分配上,则需要当地烟草公司再将市场紧俏烟的供应按照客户类别再细化。同时,对于卷烟供应不搞一刀切和搭配销售,尤其是一些零售客户日常销售不畅的卷烟,不能强制搭配紧俏烟销售,避免零售客户堆积卷烟库存而被不法烟贩回收后流通到其他地区销售。
三是专卖执法态度改革。
烟草行业更多的是一种企业角色,作为企业来说,各级烟草行业都强调一个服务质量本来就无可厚非。而事实上,各级烟草公司的服务工作也做得很好,像现在,我们的零售客户只要办理好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基本就能享受到“一条龙”式服务:订货日一到,会有烟草公司的订单部门打电话上门,零售客户只要报上需要的卷烟名称就能下单,现在更是直接采用网上订货,零售客户订货时间上更加自由;而送货都是由烟草公司的送货车辆直接将卷烟送到家门口。这些卷烟到货后,零售客户只要销售出去,基本不需要多费心思,直接就能获得订货货款百分之十以上的零售利润。本来,烟草公司这么为零售客户着想,更多的应该是得到零售客户的一种感恩和宽容。但是,由于近年来烟草公司货源供需矛盾的突出,很多零售客户显然还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只顾埋怨。
尤其是还有很多零售客户对于烟草公司与烟草专卖局的概念区分不清,在专卖管理人员上门开展执法检查时,也会将怨气撒在专卖人员身上,对于执法检查的配合度也不高。其实,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与零售客户这一被执法对象在一起时,本来就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零售客户更多的应该是服从。而现实中,我们很多地方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却对专卖管理员的考核中列入了客户满意度调查、零售客户对烟草专卖执法的不满可以用烟草举报电话进行,这其实是对不法经烟户的一种纵容。如果专卖管理员忌惮于零售客户可能的投诉和满意度不高等而缩手缩脚,则很多工作都无法有效开展。比如有些零售客户明显已经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却还以自己的烟草证套购卷烟转手卖给经烟大户以赚取差价,专卖市场管理员做工作要求其注销时,他们便会顶撞或者直接投诉。对这些可能出现的状况,专卖管理部门就丧失了主动权。
所以,各级烟草部门要区分清其内部的各自角色,作为业务营销部门,积极开展为零售客户的各项服务自然应该大力倡导;而专卖管理部门则要认清自己的角色及职责,遇上应该强力打击的涉烟违法行为也应该毫不犹豫予以整治,各级专卖管理部门也需要认真琢磨现有的专卖考核指标,使专卖管理部门真正强势起来。
体制的改革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烟草专卖专营体制作为一种运行了几十年的制度,自然积淀了很多非常有益的经验。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也不能急于求成或者搞一刀切,将所有的老制度都否定掉或者要求马上出成绩,这显然也是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因此,我们的烟草体制改革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平稳的推进,如此方能确保整个烟草行业的和谐、“卷烟上水平”战略也才能强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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