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为增强行业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即“三个依法”)的水平和能力,2012年9月2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指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提出的重要任务,对行业意义重大,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高行业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积极推进行业法治建设,实现行业“三个依法”的重要保证。《实施意见》强调,行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行业‘六五’普法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工作各项制度,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主要目标是,行业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系统学习和正确运用法律开展管理和监督。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行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切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和应用;要着眼“三个依法”,突出“两项工作”,深化烟草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领导干部自学为主,开展集中培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培训等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据悉,今年5月1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其中强调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教育具有重要表率作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法律、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带头学习法律,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在现代汉语中,“法”是个多义词,一般指规范、标准、方法、效法等意思。作为法律用语,“法”的概念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的具体意义上的法。我国国家机关所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根据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这种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公约或条约五种。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烟草专卖法》,发布第46号主席令,宣布《烟草专卖法》于1992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烟草专卖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律,标志着我国烟草行业从此走上依法治烟的轨道。为了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法的可操作性,维护它的权威性,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至此,我国对烟草行业实行的“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这一成功的改革,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当前,烟草企业面对“卷烟上水平”的战略任务,面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我国烟草行业的影响,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法用法,重点学习执行宪法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要着眼“三个依法”,在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制品的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等各个方面,严格恪守《烟草专卖法》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责任,践行“两个至上”,做到“三个始终”,树立“五种意识”,努力把烟草品牌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抓住历史机遇,促进科学发展,谱写“卷烟上水平”新的篇章,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