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内管工作的不断深入,烟草行业自律得到了制度性保障,大批量卷烟冲击辖区市场的局面已得到有效控制。违法常态也由以往经营规模小的零售户从经营规模大的零售户乱渠道进货转变为反方向的乱渠道进货,即经营规模大的零售户向经营规模小的零售户违法收购卷烟或经营规模小的零售户主动帮经营规模大的零售户代订购卷烟。在“违法人员”的利益引诱下,一些零售户的赢利模式也发生变化,由原来单一依靠畅销烟赢利的模式转变为畅销烟、滞销烟全部盈利的模式,滞销烟主要采取“转手贸易”,在烟草公司批发价基础上加价转卖给“收购者”,个别零售户甚至将一些原本在其周边无消费环境的卷烟品牌做成了主要获利品牌。
作为内管重心下移的关键环节,实地核查在此发挥了其核心作用,核查取证工作仔细与否关系到是否能最大程度遏制真烟的无序流动。但由于零售户的赢利模式的变化和趋利避害的大众心理,导致不愿意配合专卖人员的调查询问,往往事先已编好了各式各样的理由。当专卖人员上门核查时,如果该零售户出样整齐,回答问题对答如流的话,核查人员很难取得关键性的违法证据,只能做一些提示性劝导。
对部分区域真烟无序流动面广量大的情况,如何建立符合实际的实地核查工作机制,是必须面对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合理统筹日常检查线路。按照零售户送货日合理安排检查对象和线路是日常面上打击违法收购的一项重要工作,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三员”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处置异常线索。对外流嫌疑对象应及时相互通报,把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专卖人员核查要做到细致,绝不放过蜘丝马迹。核查结果要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
三是强化辖区责任意识和实地核查痕迹化意识。应对获得的异常线索及时安排实地核查,注重实效性。对可能存在外流风险的零售户应不等不靠及时进行实地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应注意先拍柜台卷烟出样照,再核对送货单与库存是否与实际销量相符,并做好核查工作底稿细化记录和零售户签名确认工作,如有乱渠道进货行为的情况应尽量问清来源,以便排查锁定收购对象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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