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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卷烟无证经营之乱象

2013年11月01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周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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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引:无证经营现象是卷烟市场监管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无证经营卷烟无序空间的不断扩大,不仅让全社会感到烟草专卖管理的软弱无力,而且直接影响到卷烟经营的经济效益,因此,我们必须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制定对策,而要从根本上使无证经营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必须深刻分析这种现象存在的社会原因以及专卖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漏洞,理出有效解决的方法措施,才能更好地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一、无证经营现象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烟草专卖法颁布20多年来,经过不断强化卷烟市场违法打击力度和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不少人在思想上认为目前卷烟市场较为规范了,个别无证经营行为对市场管理的影响不大,还称“小鱼小虾也掀不起什么大浪”,对无证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尽到防微杜渐的监管责任,而把市场监管的重心放在对持证零售户的监管上,对无证户则是能管则管,放任自流,缺乏应有的力度,无证户取缔工作只停留在专项行动上,收不到明显的效果。 

  (二)法律宣传不到位。目前的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在宣传对象上的两极化。重城镇、偏农村;重有证户,偏无证户和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无证户对烟草专卖和行政许可知识知晓率相对县城居民差距较大。二是宣传方式上的形式化。只限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而宣传的制度化、长效化机制还没有形成,还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送法下乡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三是政务大厅的宣传功能发挥不到位。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程序等该公示的没有公示,专职的法律、法规宣传员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加上服务意识的不到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三)内部规范不到位。由于销售任务压力大,促销增量成为一种重要的销售方法,营销部门在商定总量的核定上如果出现偏差(不包括人为因素),就可能使货源分配与实际销售脱节,特别是卷烟销量在千条以上的零售户就可能成为无证经营的货源供应对象,所以营销部门的自我规范和内部监管的不到位,就可能导致货源分配不规范,市场销售出现漏洞,为无证经营提供了条件。 

  (四)证照监管不到位。在无证经营取缔过程中发现的一部分无证户是县城、乡镇街道的持证户,他们在利润的驱使下,分解一部分货源在自己村里或者其他地方再开一个零售店,货源上有保证,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经营,此类属于一证多户现象;另一方面是一户多证现象,持证户投机钻营,利用内部不规范行为,持多个证照,抢占货源,囤积居奇,为无证户提供货源。 

  (五)后续监管不到位。无证经营取缔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市场监管任务,由于监管机制和监管责任不是十分到位,导致无证经营就像割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又长一茬,不断出项反弹现象,所以取缔活动仅靠一两次专项活动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而是要通过有效的后续监管来保障的。 

  二、无证经营取缔要对症下药施良策 

  由于无证户成分及成因的多元性以及依法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各地烟草专卖局在无证经营治理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开展工作。 

  (一)加强法规宣传,提升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无证经营行为实质是公民法律意识淡漠的一种具体体现,加强烟草专卖法规的宣传对卷烟市场监管尤为重要。首先要树立长期宣传的思想。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需要长期细致地工作。因此作为专卖部门应当制定周密详细的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法规宣传员的专职功能,把法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其次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宣传方法。除在重大节日进行宣传外,要充分利用订货平台、《烟草动态》、政府网站等载体进行宣传;要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宣传作用,做到公示到位,告知到位;要充分发挥县城、乡镇以及农村文化广场的作用,申请开辟专栏,进行全方位宣传,不断提升公民的依法经营意识,让无证经营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联合办案,形成打击无证经营的长效机制。各地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协调与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健全联合执法办案制度,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强烟草专卖部门与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建设。依托联合办案机制,对无证经营经常进行查处、连续跟踪打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无证户,要通过案件经营、证据搜集以及法律适用研究让其受到严惩,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 

  (三)扩大办证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无证户办理许可证。要通过媒体传播、“三员”(客户经理、送货员、稽查员)沟通以及持证户等向社会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公告证件办理程序、条件,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提高无证户办证意识,使符合条件的无证户主动申请办理许可证。对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经济困难特别是弱势群体无证经营户,烟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为其办证,并实行政策及货源的倾斜,或提供廉价租用柜台、经营场所等形式,使他们条件齐备,能持证经营。 

  (四)切断货源供应,使无证经营得不到维持。各级烟草专卖部门要加强专卖打假队伍建设,疏通举报信息渠道,健全激励机制,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支持,抓源头、打网络,坚决打击假冒卷烟制售行为,从而切断无证户的假冒卷烟供货。要严密监控百货小批发站的活动,发现以零代批违法行为,按照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减少或停供卷烟货源,涉及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要根据持证户的实际需求,科学组织、合理分配卷烟货源;要在物价部门的配合下,通过烟草部门的监管,零售户自律小组的约束,持续推行卷烟零售明码标价。要把是否向无证户供货作为持证户等级分配的重要条件;要使持证户对无证户供货不敢做、不能做,使无证户得不到货源,自行关门。 

  总之,治理无证经营是一项长期任务,无证经营存在现状和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作为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只有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执法协作,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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