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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制定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

2015年09月02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冯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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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符合当地烟草合理布局规定是《许可证管理办法》里规定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符合的条件之一。据此,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根据当地人口、经济水平、购买便利程度等情况,制订了属于自己当地的合理布局管理办法。在总量与距离控制模式下的合理布局管理办法,运行了好多年,与当下的政治经济形式已经不适应,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出修改。本人亲历过三个版本的合理布局管理办法实践过程,下面针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谈谈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分享。

  一、摒弃总量与距离控制模式

  总量与距离控制模式,看似合理的布局方案中,很难找到科学的依据。商店之间50米距离或者30米距离的设定,不具备科学的依据,没有经过数据量化的科学衡量。很多是通过街面长度与人口覆盖数量粗略估计出来的。没有精确到一个商店到底能够服务多少客户,一个商店距离下一个商店多少米更适合消费者购买。从商业角度,这样的数据也没有,其他行业的设计也是大概的辐射范围,没有一个相对精准的数据作为支撑。

  但是,我们从中发现,过多的商店会造成恶性竞争的出现,人为的干预能够降低这种恶性竞争导致的矛盾冲突。不过,这与市场经济发展并不适应,我们更多的把这种条件让给市场的优胜劣汰,而不是人为的过多参与。

  因此,在重新修订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总量与距离模式给摒弃。转变我们的工作思路,不能按照过去的传统方式去思维。计划经济时代已经结束了,我们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形式,让我们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发生一次革命性的变化。

  二、去掉无根据的条款

  在过去,我们为了限制办证准入条件,把不以零售为主的商户给拒之门外。这样的做法,在一个时期内,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今天市场经济的浪潮席卷了乡村、街道每个角落。就这么一个市场,你不去占领,假烟、走私烟、非渠道烟就会去占领。

  有很多人从成本费用的角度去考虑,说过多的许可证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我们觉得未必如此。每年度,我们卷烟、雪茄烟的销售总量是相对固定的,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怎么能大幅度增加成本呢?一条街区,送一家商店跑的路程和送两家跑的路程不会增加太多,不过是把原来的一包烟,分给俩家卖而已。另外,自然淘汰的办法和负面清单退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零售户数量,那些不具备零售点条件的地区,也没有人去开商店,因为没有人愿意做赔本的买卖。

  也有人从管理角度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表面上看,店面的增加给管理带来了难度。但是随着APCD工作法的推广应用,那些没有违规行为或者嫌疑的商户是不用每天都去走铺天盖地的走访。这样来看,并不会增加多少管理难度。因为毕竟大多数商店是守法经营的。

  设定无根据的条件,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工作思想违背,与简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相违背。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继续深化改革,把没有法律限制的条件摒弃废除。为更多的想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商户纳入到专卖管理范畴。

  三、办法要符合逻辑结构

  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与经营烟草制品相适应的资金、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是平行的条款。我们制定办法的时候,没有必要把资金和固定场所纳入到合理布局管理办法当中来。合理布局管理办法,重点在布局。

  而有的人又要问,取消总量和距离限制的布局还叫布局么?这个问题问的好,我们的布局就是要采取广泛的布局方式,而不是过去那种严控数量的布局方式。这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如果说过去的布局是点式的布局,现在的就可以是线或者是面的布局方式。因为这个时代的发展,需要这样的布局方式。过去那个时代,就是点式布局方式。

  在制定办法的时候,什么情况可以设定点,什么情况不可以设定点,这是需要我们考虑的。我们的办法是规定烟草零售点的,是设不设点的问题,而不是考虑申请人的问题。例如: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这个条款就不应该在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中出现。因为《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已经有规定,而且这个条款,不属于布局范畴,放进去不符合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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