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如果要盘点2015年最热的词语之一,非“习式”热词“新常态”莫属。何谓“新常态”?新常态即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这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然进入了一个新常态的局面下,作为烟草行业的专卖执法人员也应该与时俱进,改变以往陈旧的执法方式,“阳光执法”无疑是新常态下顺势而为的执法方式。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专卖执法人员,浅谈几点对“阳光执法”的看法。
所谓“阳光执法”,就是要将公平正义的天平置于你我心中。柏拉图曾说过:“在我看来,失手杀人者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非正义,欺世惑众者,其罪大矣”。作为一名执法者,尤其是烟草行业的执法者,执法对象是卷烟零售客户,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势必涉及到卷烟零售户的利益。因此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一定要一视同仁,如果有失公允,不仅达不到执法的效果,反而会引发零售客户对执法的抗拒,甚至引发行政诉讼。广西河池罗城县烟草专卖局“办证难、撤证乱、执法随意不规范”的问题给我们烟草广大执法者敲醒了警钟。
所谓“阳光执法”就是要将柔性执法、微笑执法的方式贯穿执法的过程。执法是手段,让所有的卷烟零售户“守法”才是目的。近来屡见报端“城管式”的粗暴执法不仅有损执法者的形象,更有甚至引发了一系列不可调和的矛盾,大大的损害了行业形象。因此作为烟草行业基层执法者,在外出执法时,应该更加人性化的执法,走进零售客户的店堂,面带微笑,亲和善意的方式远比简单无理,单枪匹马的方式更加容易让零售客户接受。执法的过程当中,更要注重对零售客户的引导和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态度谦和,用语得体。这样的执法会让零售客户更加的信服,零售客户也会杜绝违法情况的再次发生,真正的达到执法的目的。
所谓“阳光执法”,就是要将廉洁自律的品性表现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当中。“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品性。作为一名执法者,一定要端正自身的态度,要抱着阳光的心态,不贪取不应得的财产,光明磊落,不因“人情”徇私枉法,不因“人情”通风报信,不因“人情”走漏线索。执法者,既要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更要有对法律的运用之力,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当中,都要遵从法律程序,程序的正义是保证实体正义的必然途径。
新常态,新思路,新执法,新理念,在当前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法治烟草必然是重中之重,而作为法治烟草中坚力量的广大烟草执法者更应该以身作则,为法治烟草的大愿景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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