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在烟叶收购到来之际,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紧密结合行业履职特点和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印发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该县要求,分公司生产经营科每年收购期间须在次月的10日前按照调拨计划,统计各烟站上月的初烟调拨量(移库量),核对签字后报县级局专卖办审核备案,专卖办在15日前必须上报市局专卖管理部。烟叶生产部在收购期间要及时把分公司烟叶收购合同的调整情况报市局专卖管理部备案。为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深入开展,师宗县局(分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确立了在新形势下,积极有效做好同级监管工作,从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内容、接受监管和实施监管的纪律要求等方面,细化同级监管的操作规程,明确职责,扫除制约因素,真正形成一个“目标同向、上下联动、信息共享、手段互补”的监管格局,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建立健全同级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完善监管体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监管上走新路;强化监管意识,在善于借势,整合资源,合力监管上下工夫;提高监管能力,在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监管上尽职尽责;创新监管方式,在丰富载体,完善制度,多元监管上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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