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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发布“致烟农公开信”强化烟叶市场管理

2013年06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宁乡消息 作者:唐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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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宁乡消息  5月底至6月初,湖南省宁乡县烟办、烟草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宁乡烟叶生产市场管理,落实国家局关于烟叶“双控”的指示精神,发放“致烟农朋友公开信”,要求宁乡广大烟农朋友在乡镇烟办和烟草站的指导下按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有序生产和送售烟叶。

  1.宁乡烤烟和晒黄烟均属烟草专卖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第七条规定:烟叶、烟丝属烟草专卖品,生产和销售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专卖法第九条规定: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种植者签定烟叶收购合同。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

  2.无计划种植烟叶是违法行为。烟叶生产严格受国家计划控制,没有计划不能组织生产,任何无计划、无合同种植烟叶的行为都是违反烟草专卖的行为。严禁擅自倒卖和转让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和合同,严禁跨区种植、交售烟叶。

  3.烟草公司严格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收购烟叶。对无计划、超计划、无合同、超合同的烟叶不提供烟用物资和技术,不进行政策补贴,坚决不予收购。对擅自收购贩运烟叶的行为,由烟草专卖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4.依法打击私自收购贩运烟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或50%以下的罚款,并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擅自收购烟叶1000公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对于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擅自跨区收购贩运烟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案金额50000元以上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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