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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倒烟“地下局长”落网

2012年09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半岛都市报》报道 作者:徐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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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半岛都市报》报道  零售价450元一条的卷烟,回收价300多元……在高额差价利润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暗地里非法倒卖香烟牟利。近日,青岛市黄岛警方捣毁了一个非法倒卖烟草的犯罪团伙,并赶赴杭州将号称“地下烟草专卖局长”的陈某某抓获。据介绍,陈某某在山东、浙江、江苏、湖北四省大量回收并倒卖高档香烟,短短8个月里,其仅在山东地区就倒卖烟草200余万。 

  烟草属于专卖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任何企业个人不得随意经营,可来自枣庄的王某却在开发区某商场周边设置礼品回收点倒卖香烟。2012年年初,接到举报后,黄岛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发现,王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量回收高档香烟,然后加价倒卖到江苏等地。2月29日,黄岛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王某抓获,现场收缴高档香烟160余条,价值5万余元。 

  接下来,民警发现,王某仅仅是倒卖香烟“灰色链条”中的一个小角色。王某收购高档香烟,存到一定数量后,就被同样来自枣庄的周某上门收走。民警顺藤摸瓜,于2012年6月将周某抓获。 

  事后周某交代,他所收购的香烟主要卖到了浙江杭州一个叫“老陈”的人手里。虽然周某不知道老陈的具体姓名,但是他知道老陈倒卖香烟的生意做得很大,一些从事非法烟草经营的人私底下都称他“地下烟草专卖局长”。 

  8月中旬,民警调查发现,周某和“老陈”的最后一次交易是在6月15日,周某收到货款的时间是6月17日,汇款地在杭州某银行。随后,民警立即赶赴杭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调取了该银行的监控录像。在汇款时间段,一个穿着衬衣、大约50岁左右的男子出现在画面里,经辨认该男子就是“老陈”。随后,民警又调取了银行周边的路面监控,发现该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尾号为68W 的五菱面包车。接着,民警很快落实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为陈某某,居住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某社区。 

  从8月24日到26日,民警连续三天两夜在陈某某住处蹲守。8月26日上午9时,民警发现陈某某驾驶尾号为68W 的五菱面包车外出。民警随后驾车一路跟随,择机将其抓获,并当场从面包车上搜出各类高档香烟300余条,价值10万余元。至此,号称“地下烟草专卖局长”的陈某某终于落网。目前,陈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刑事拘留。 

  ■案情 团伙成员狡猾,交易用别人银行卡

  9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负责办理此案的黄岛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民警李旭。据李旭介绍,这个链条中每个买主都非常谨慎,王某与周某之间倒卖香烟已经三年多了,可王某落网时仍不知道周某的真实姓名。 

  “与下家交易谨慎,与上家交易更谨慎。”李旭介绍,2008年底,周某到杭州去找销路时结识了陈某某。据周某称,他和陈某某刚接触时怕对方出事把自己牵连出来,都不敢用自己的银行卡,他就找老乡田某办了一张银行卡和陈某某交易。为了不留下证据,他们每次的交易额都在5万元以下。 

  据周某交代,他从2008年底开始非法倒卖香烟,到2010年左右,已经发展了五六个像王某一样的下家,前后一共倒卖了300多万元的高档香烟,而周某也渐渐成为山东地区的“区域经理”。 

  而作为团伙中心的陈某某,交易额更是大得惊人。据其交代,他也是从2008年开始收购倒卖香烟的,经过几年的经营,他不仅收购山东地区的香烟,还在浙江、湖北、江苏等地收购。根据民警掌握的情况,从2011年10月到今年6月,短短八个月里,周某卖给陈某某200余万元的高档香烟,而这只是陈某某所搭建的链条中的一个下线。 

  民警说,按照周某等人交代,每往上一级倒卖一条香烟就可获利几十元,“8个月倒卖香烟200余万元,按照这样算,每一级的利润都在几十万元”。 

  ■延伸 礼品回收滋生灰色空间

  9月2日下午,记者调查了岛城几家礼品回收店,发现很多店也回收高档香烟,而且回收价与零售价相差也在百分之二三十 。 

  记者拨通了几家礼品回收店的电话,对方也都表示回收高档香烟。其中,很多高档烟的回收价与零售价差距较大。 

  对此,黄岛公安分局相关民警介绍说,烟草属于专卖产品,回收店私自回收香烟并转手向外销售是违法的。 

  民警表示,根据嫌疑人交代,他们所收购的高档香烟最终通过一些小烟酒店对外出售,“这些小烟酒店可能通过正规渠道拿不到货,便偷偷进这些香烟,甚至有些店还可能销售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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