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贵州消息 近日,贵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了一起非法经营案。
2013年12月2日12时许,龙里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线索称,有一辆车牌为豫N17533黑色挂车,拖挂号牌为豫NS533挂的封闭式白色冷藏车厢,从云南往贵州方向行驶,车厢内装有大量烟叶。后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于12月2日13时许在龙洞堡服务区将该货车成功拦截,经盘查,该货车车厢内存有大量烟丝,市场价约为70余万元,汽车驾驶员陈某不能提供烟叶运输许可证等证件,而该批货物的货主是王某某,陈某为承运人,合同写的货物名称却是保温材料。
经查,2013年12月1日,有人联系陈某拉烟叶,在此之前,陈某一共给那伙人运了三次货,都是拉烟叶从云南到汕口,每次运费3.1万元。陈某前后三次都明知是烟叶而帮助货主运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院拟建议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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