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红塔消息 2013年度,红塔集团卷烟工业入库玉溪国税“三税”(三税是指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下同)286.99亿元,比上年度的267.4亿元,增加19.59亿元,增长7.33%。红塔集团对玉溪国税收入的作用和增减主要因素简析如下:
一是“烟草兴市”的发展战略在税收上表现更加突出,支撑云南省玉溪市国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作用进一步显现。卷烟工业“三税”占全市国税系统同期收入总额328.55亿元的87.35%,比上年度提高了0.9个百分点;占全市国税系统同期“三税”收入总额324.86亿元的88.34%;占2013年度“三税”收入增收额18.41亿元的106.41%,拉动全市国税“三税”收入增长6.03%,有力弥补了玉溪市国税非卷烟工业“三税”收入的减收。
二是2013年度红塔集团入库税收增长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计税卷烟销量增加,2013年1月至11月累计销售计税卷烟373.56万箱,比上年同期的361.7万箱增加11.86万箱,增长3.28%;第二方面是卷烟销售结构持续提升,70元以上计税卷烟数量为140.31万箱,占计税销售总量的37.56%,比上年同期销售的123.43万箱所占总量的比重上升3.44个百分点;第三方面是企业当年实现利润快速增长和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加,入库玉溪企业所得税达到16.56亿元,同比增长49.05%。
三是卷烟工业增值税出现减收,卷烟“三税”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降低。红塔集团2012年底的增值税进项税留抵数为11.89亿元,比2011年底的留抵数3.55亿元增加8.34亿元,导致入库玉溪增值税同比减收5.08亿元,同比下降9.02%。加之计税卷烟销量和结构提升的增长幅度已明显低于前几年,入库“三税”收入增长幅度是2006年以来最低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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