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玉溪消息 《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赋予了“三项工作”新的内涵,即“三项工作”包括物资、工程和服务,规定的出台是规范行业采购行为的最新行动指南。在采购项目的审核上,该规定要求不以项目金额作为划分采购方式的标准,而是严格按照该规定中所列的五种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做到“应招尽招、真招实招”。
自该规定施行以来,玉溪卷烟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采购工作方式,变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不断拓宽公开招标范围,提高项目公开招标率。2013年,工厂将零星宣传设计、制作、印刷项目纳入公开招标范围,并于5月8日认真组织招标评标工作,工厂纪检、财务、法规、审计等部门人员全程监督,最终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之后,工厂“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及时发布通知,要求工厂有零星宣传设计、制作、印刷需求的各相关部门,须在本次中标候选单位中选择供应商,如在非本次中标候选单位中制作产生的费用财务部门将不予报账,确保了对全厂零星宣传项目的规范管理。
玉溪卷烟厂将零星宣传项目纳入公开招标范围,并要求工厂各相关部门须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零星宣传设计、制作、印刷供应商,标志着工厂“应招尽招,真招实招”要求的进一步落实,在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实现了规范与效率双赢。玉烟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提升工厂整体规范水平的新途径,推进工厂整顿规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