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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出台实施细则加强多元化经营企业监督管理

2012年10月17日 来源:烟草在线山东消息 作者:秦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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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山东消息  10月10日,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多元化经营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以加强监督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国有权益。

  《细则》明确提出,多元化经营企业重大事项分为核准事项、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核准事项须经国家局、总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审批事项须经省工业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细则》规定,重大事项报告方式实行逐级上报、分级备案。报告重大事项要填写《重大事项报告基本情况表》,并按照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细则》要求,将军、颐中集团要按照《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和公司《细则》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并报省工业公司多元化经营企业归口管理机构备案。省工业公司归口管理机构要对将军、颐中集团,将军、颐中集团要对所属多元化经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与考评,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多元化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重要事实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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