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恩施晚报》报道 湖北利川市某煤矿公司煤尘污染邻近的8户农民烟叶,烟农要求煤矿公司赔偿受污烟叶损失而诉至法院。经利川市人民法院忠路法庭主持调解,某煤矿公司分别与8户烟农达成调解协议,烟农的损失获得赔偿。
2009年,某煤矿公司在生产运作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煤尘,将位于其附近的某村8户农民种植的烟叶不同程度污染,造成8户烟农烟叶减产减收。某煤矿公司与8户烟农在环保局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同意对8户烟农所受污烟叶进行赔偿,并将赔偿款交付于3名自称是8户烟农所选的同村村民代表。8户烟农称并未授权他人代领赔偿款,遂多次邀集在一起要求某煤矿公司履行赔偿义务遭拒,矛盾开始激化,后诉至法庭。
该法庭受理此案后,认真研究案情,慎重拟定审理方案,并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力求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调处该案件。通过主审法官连续调解和庭外多部门联动做工作,在尊重法律和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8户烟农分别与某煤矿公司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煤矿公司承担烟叶污染赔偿责任,并自行向代领赔偿款的3名代表追偿。
8户烟农当庭领取了赔偿款,对法庭的调解工作感到非常满意,并表示不会再因此事与煤矿公司发生纠纷。至此,一场长达几年的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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