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淮阴消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淮阴区局查获的“8.08”非法卷烟案,主犯吴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从犯吴某(与主犯系父子关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1年8月8日,接举报,淮安市淮阴区烟草专卖局在公安的配合下,在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黄河花园小区查获一辆牌号为苏HT×××的瑞风面包车,从其车上查获南京、苏烟等牌号违规卷烟达5万余元,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根据当事人交待,自2011年6月至8月期间,自己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先后14次从山东枣庄陈某、杨某、刘某手中购进苏烟、南京、红双喜等品牌卷烟运至淮安用于销售共累计经营额达百万元。淮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认为两名被告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于近日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的成功告破,打击了非法经营卷烟行为,极大震慑了辖区内不法烟贩,有力净化了辖区卷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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