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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将实施卷烟零售新规 学校及周边五十米内不得售烟

2012年01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珠海新闻网报道 作者: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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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珠海新闻网报道  “如何保护青少年接触烟草烟品?”“请问条款设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日前,珠海市烟草专卖局、斗门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在珠海市德瀚大酒店举行了珠海市“十二五”期间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完善“十二五”期间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据悉,该规划将于2012年实施。来自市人大、政协、打假办、法制局、工商局、公安局、消委会及广大社会团体、零售户、消费者、有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珠海市“十二五”期间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内容进行了听证。市烟草专卖局作为起草方对《规划(草案)》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利害关系人代表对《规划(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问,双方围绕“总量放开、局部控制原则”、“如何保护青少年接触烟草烟品”、“合理布局优先扶持社会特殊群体”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质询和释疑。

  在规划草案中,其中第九条第一点规定: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儿童娱乐场所(活动中心)、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内及周边50米范围内,不予设立卷烟零售点。规划起草方代表解释,上述学校内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烟草专卖法》第五条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若在学校周边设卷烟零售点,将给学生吸烟提供方便,让中小学生走上吸烟的道路,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此规定是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另外,“禁止设置卷烟零售点”的第二条新增了一项规定,即主营油漆、化工、农药、烟花爆竹、化妆品等易爆易燃、易挥发、有毒、有害商品及经营药品、化妆品的场所或者经营场所周围50米内有油漆、化工、农药、烟花爆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另据了解,本次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坚持“总量放开、局部控制”的原则,以基本满足消费需求为前提,不限制卷烟零售总量,坚持便民原则,积极推进偏远地区、农村、海岛等地区的卷烟零售点建设。规划中,至2015年,全市持证零售户将由现在的6339户增加至833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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