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近日,一则“江苏徐州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居民拿编织带哄抢”的新闻登上了腾讯新闻的头条。据报道,3.15前夕徐州市政府统一组织在某垃圾填埋场实施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然而,待销毁商品一到现场即被附近居民哄抢一空。图片显示现场群众肩扛手拎,全然不顾垃圾场的恶臭,如赴宴般兴高采烈。遭此变故,组织方与现场民警亦无计可施,事件一经曝光,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纷纷遣责群众素质的低下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看了这则新闻,真的让人不寒而栗!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铺天盖地,设立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初衷就是为了打击不法侵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这则新闻所展现的却是部分群众为了蝇头不利,全然不顾执法人员的极力制止,投身到哄抢大潮,将一箱箱假冒伪劣商品一抢而光。这不得不让人感慨人性的贪婪和卑劣。相信看到这则新闻的人无不义愤填膺,但反思相关职能部门,你们做的又能怎么样呢?
每年3.15前夕,电台、报纸、网络各路媒体卯足了劲争相报道,某某局销毁了多少吨假冒伪劣商品,某某部门捣毁了多少制假窝点等等,销毁方式不一而足,也无非焚烧、水浸、填埋、拆解等等,污染环境不说,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难道对于假冒伪劣商品,只有焚毁一种处理方式吗?众所周知,所谓假冒伪劣商品,有些也只仅仅是没有取得相关权威部门的认可,无商标或仿制某知名品牌商标而已。继续使用对于人身财产安全没有太大影响,这部分商品,难道不能二次利用吗?比如有次看到某新闻也是某局查获了一批近千辆的无牌无证黑车,有些成色较新,有些只是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相关规费而遭查封。在负责人的一声令下,数台大型压路机顷刻之间即将其压成一张张薄饼。让人心痛不已,这些车辆也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身份。如果把它捐赠给老少边穷地区又何尝不是一件善事。再比如,有些高仿衣物本身与品牌衣物质量相差无已,也能达到普通衣物的质量标准。仅仅是侵害了商标注册权,而不得不面临被焚毁的命运。这些衣物如果剪了商标,再捐赠给缺衣少药的敬老院、孤儿所和山区留守儿童,也未必不可。但大部分的相关职能部门既不会这样想,更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做既麻烦,又费时费力,吃力不讨好,而且还不能起到立杆见影、大张旗鼓的警示作用。在政绩上也不会加分,试问,哪个部门愿意做这样的傻事呢?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护生态文明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而要切实转变观念,落实在具体行动当中。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要用绿色环保的理念,遵循以人为本的方针、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这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一个课题。这方面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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