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吃了会死人吗?肯定会死人!如果你的运气好是假的,那就真的就吃不死人!
“不是过期了吗?”“过期又吃不死人。”这是暗访记者与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员工之间的一句对话,话语虽短,却使人感觉不舒服而“深恶痛绝”。其实“吃不死人”这句话也不是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专利”语言,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也能常听到,什么买肉的、买鸡、买小吃、买烧烤的……都成了他们脱口秀、口头禅,好像都是“绝对”“保证”是的,根本不会去顾及食品质量本身对人的影响,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简直是置生命健康而不顾,这不是在犯罪!这无异是对人的生命健康进行叫板!还是什么?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因食品安全而延续。把“吃不死人”当底线,在这样的亚健康底线下生活,你放心吗?现在对于食品而言,安全、不影响健康,已经是一条大多数人公认的底线,如果突破这条底线,不就是在拿自己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开玩笑,令人感到很犹豫,如此而心黑、如此而大胆,难道就没有一则制约的“紧箍咒”?可治的“良方”?难道“绿水青山枉自多,华陀无奈小虫何”而罢?难道这些“血吸虫”真的不能消灭?“瘟神”不能灭绝?我感到忧心忡忡而感全社会责任之大、之重。我在贵州中烟贵定卷烟厂是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我也在想,“不出事故、不死人,”就能任不安全的行为“胡作非为”而“无动于衷”?难道不死人,不闹出人命,就可“为所欲为”?那是绝对不可行的!想都不要去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谆谆教诲怎能去忘记,安全生产是这样,食品安全更是要这样,食品必须安全,安全的食品需要筑起生命健康的“防火墙”,如果仅仅是“吃不死人”,让潜规则无限的蔓延,那么保证健康、保障生命就无从谈起。所以捍卫食品安全,坚守生命健康之根,这是一条不可跨越的道德红线,在这条道德红线上,责任重于泰山!执法、监管只有要来一场极不对称的力量博弈,全社会都要“揭竿而起”,打一场保障食品安全“揭底露短”的“人民战争”,增强道德理念,才能实现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笔者认为,使违法者(企业)倾家荡产一点都不过分,不需考虑这思考那,往往于宽之心,敢于试法的人就会铤而走险,反正“死不了”就会促使去“变本加厉”,潜在的违法者就会去“丢可石头试水深”,挑战法律,削弱执法的威慑力,仅这次就是罚款70亿,又岂能挽救人的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还我原有的健康。纵观三鹿奶粉(据悉:“首例三鹿奶粉患儿现状:比同龄孩子体重轻个头矮。”三聚氰胺对肾脏的损害究竟如何?有医生称,因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产品,就不应该出现在食品中,由此导致的疾病在医疗史上没有经验案例,也无从做出定论。)染色馒头、皮革酸奶等近年食品安全事件,其发展轨迹怎不叫人“思绪万千”;纵观一些潜在的道德缺失,“零容忍”也应该站出来了!维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真的需要刮骨疗毒!!
为生存、健康我们需要合格的食品;为生活品质的提高我们更需要干净、安全、放心的食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体记者的曝光,显示出记者的对人民、为人民的崇高思想品格和道德水准,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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