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国家局将“严格规范”确定为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大建设任务之一,提出“严格规范”是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生命线,要将“税利保增长,卷烟上水平”目标的实现建立在更加严格规范的基础上。
自去年行业内管委派制的全面实施,充分表明国家局对内部规范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治理行业内部规范的态度、决心。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只是强化了内部监管工作的硬件,一方面是国家局要求内部监管部门要发现问题一查到底,敢于监管;另一方面,内部监管人员本身存在一定思想负担,与国家局提出的严要求、高标准相违背。摒弃几点歪曲论,将是今后内部监管人员做好工作的关键:
一是无需论,不想管。认为内部监管就是迎合社会上“规范经营”要求一例行部门,只要按照制度将工作走过场、完成各项工作底稿与检查指标即可,对执行情况“雷声大、雨点小”,根本不把监管实效作为工作重心。
二是保身论,不宜管。明哲保身,说白了,就是怕得罪同事得罪领导,出于对领导的畏惧心理,不敢得罪领导,对发现的内部不规范问题进行查处有所顾忌,任凭事态发展。
三是妨碍论,不好管。认为一些违规问题属其他部门的事,不好参与。且大多都是为了完成“两烟”工作任务指标,出发点不坏,内部监管部门管多了、管严了、管死了,会影响单位的政绩,影响个人和自身所谓的成长进步和人际关系。
存在这些歪曲论断,是内管工作相关制度和执行“两张皮”的根源。作为内部监管的人员,首先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敢打敢拼、胆大心细、严于监管,对查处的问题严厉查处,更需要以人为本,加强与各部门及领导之间的沟通,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畏难情绪,才能进一步做好做实内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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