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涉烟案件调查取证方案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办案人员为明确调查取证程序,确定调查人员、方法、手段和措施,有的放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对特定的调查取证对象制订的计划和预案。那么如何才能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涉烟案件调查取证方案呢?笔者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涉烟案件调查取证方案的重要性
调查取证是查处违法行为,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调查取证是法律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一项最基本的要求。而在烟草专卖管理执法实践中,往往因为环境比较复杂,执法人员人数比较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特别是稽查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中,执法人员要面临很多风险,如交通事故、暴力抗法等。如果事先有周密、科学的方案,就能做到发挥人多优势,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就能够防范各种风险,提高调查取证的效率,有利于保证调查取证工作的依法进行。因此,在针对具体案件的调查取证中,制订科学、合理、周密的调查取证方案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明确涉烟案件调查取证的内容
明确调查取证内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办案时能突出重点问题,安排好调查取证的先后顺序,明确先查什么,后查什么,调查取证最主要、最关键的内容是什么。因此在制订涉烟案件调查取证方案时必须明确调查取证的内容,一方面需要把需调查取证的内容逐条列入,做到不遗漏,另一方面需要突出重点内容,不致湮没。尤其是对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应找出以被调查人为中心的重要情节线索环链,要注意选择突破口,选择关键人物、关键问题重点突破,从与被调查人之间关系密切,对被调查人依赖性较小的薄弱环节进行突破,这样有利于调查取证工作顺利进行,以便更快、更准查清案件事实。
三、确定涉烟案件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
每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案情的千差万别,决定了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的灵活多样。正确的方法与步骤是完成调查取证任务的关键,因此在制订涉烟案件调查取证方案时,要注意方法和步骤,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不同的调查取证方案。
1、生产环节案件调查取证方案的制订。在制订此类方案时,首先应明确调查组的指挥机构、协助调查部门以及组成人员。其次要把抓获涉案当事人、查获涉案的烟机设备、烟草制品和各种原料、固定各类证据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再者应该明确检查方法,能在现场检查的要注意收集注重原始证据,要尽量在封闭的场所内,由专人清点涉案物品,清点的整个过程要进行照相、摄像;如果是无法在现场清点登记而需要转移,必须对证据进行封存,加贴封条,整个过程进行摄像,人货不能分离。最后方案里还应就突发情况处置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纪律要求,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2、运输环节案件调查取证方案的制订。针对此类案件,制订调查取证方案时,首先也应该在方案中明确成立调查组,确定调查组的指挥、组成人员以及协助检查的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装备,尤其是人身安全防护装备,还应安排好工作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其次应该明确把抓获涉案当事人,查获涉案的烟草专卖品和运输车辆以及固定各类证据作为此类案件重点检查内容。在明确检查方法上,针对该类案件,方案中要明确对涉案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分析,车辆行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种种情况也应该充分考虑,确保能及时应对。
3、存储环节(窝点)调查取证方案的制订。存储环节(窝点)可分为经营性场所、非经营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内临时设置的非经营性区域。针对不同的情况,在检查方法上应区别对待:对经营性场所,检查时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对非经营性场所检查,当事人主动配合检查的,应在公安干警配合下,当场进行采集视听资料,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要在有确凿证据的支持下,在公安干警配合下,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视听资料的采集。对临时的非经营性区域检查,在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的时候,应该邀请公安干警到场,两名(含)以上执法人员可以对该区域依法进行检查,要当场进行采集视听资料。在制订此类案件调查取证方案的时候应将各种情况在方案中进行明确。
总之,调查取证方案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调查取证方案。只有科学合理的调查取证方案才是保证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高效、安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才有利于保证调查取证工作的依法进行,有利于提高调查取证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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