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即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乍一看,一提到专卖,似乎以为就是没有了竞争,不像其企业一样有市场竞争的压力,只要躺在政策上过好日子就可以了。其实,这种认识是偏面的,在专卖制度下,还是存在着竞争的,这些竞争主要表现在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
工业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最激烈的竞争。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工业企业生产出来的卷烟只能供给烟草行业内的商业企业,不能供给其他行业外的单位和个人,搞体外循环。于是,全国各地的商业企业就成了工业企业争相竞夺的对象,以占领市场,扩大卷烟销量,做大做强品牌。竞争的手段包括加大产品的研究,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广告影响。还开展人员营销,在重点地区长期派驻点人员开展各项宣传促销活动。这些竞争行为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企业的竞争有着相似之处。同时这种竞争也带着浓厚的烟草行业气息,有着自己的特色,表现在:一般企业只要有订单,就可以大规模的生产,通过足够多的产品数量,充分满足市场的需求;而烟草工业企业的生产指标是有计划的,只能按国家规定的指标生产,不能突破,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充分满足市场的需求。一般企业的竞争可以通过公开的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客户,而烟草工业企业只能通过行业网上交易平台,在行业内有计划的调拨卷烟货物,计划性、规范性强。一般企业可以通过价格手段实行竞争,可以通过低价夺取市场,也可通过高价策略赢得市场,价格调整的主动权比较大;而烟草工业企业产品的价格是国家规定的,不能随便调整,以价取胜不完全适合烟草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之间的竞争看起来是似乎最没有竞争的领域。因为烟草公司的烟不愁卖,所有的辖区零售户必须得从烟草公司进货,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烟草专卖局就要进行处罚,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其卷烟销售。如果从销售渠道这方面来说,烟草商业企业确实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但从货源购进来说,就存在竞争了。在专卖制度下,正如前面所述,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的指标是由国家下达的,每年都基本固定,产量就那么多,而全国又有那么的烟草商业企业。因此对于受市场欢迎的畅销品牌分配就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这些品牌卷烟往往是各烟草商业企业争夺的香饽饽,只要拿到市场上畅销的卷烟品牌,那就是利润。在此情况下,哪有不竞争的道理,为了拿到适销对路的货源,烟草商业企业也会开展营销活动,通过优质的服务、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良好的渠道赢得工业企业的青睐,获取货源,以增加自己的利润。
此外,还有一种竞争,那就是烟草行业与不法烟贩的竞争。不法烟贩通过经营假、非、私烟,严重冲击了烟草专卖制度,影响了合法卷烟的正常销售,也是烟草公司竞争的对象。其实严格来说,这还不能算是一种竞争。如果说工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商业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的话,那么这种竞争则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轻者责令改正,罚款,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会有牢狱之灾。因此烟草行业与不法烟贩之间的这种对立关系,还不能完全说是市场竞争,但是其对烟草行业的冲击也是不容忽视的。
探讨烟草行业竞争状态的目的在于,我们行业广大员工不要以为是专卖制度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开动脑筋,坐享其成了。存在竞争,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增强忧患意识,自我加压,精益求精,提高自身实力,才能赢得市场。更需要珍惜难得的环境,难得的体制,潜心做事,低调做人,以良好的业绩报效国家,回报社会,取信于人民,从而不断巩固专卖制度,实现行业发展的基业长青。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