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江西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烟叶配套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近日,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了烟叶配套物资采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以项目管理、采购组织形式、立项审批管理、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采购节点管理等内容为要点,制定了45条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采购组织形式分为省局(公司)集中采购和市局(公司)分散采购两种形式。采购项目须经本单位“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未经管委会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启动。
细则指出,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烟叶管理部门要负责承担烟叶配套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运行与监督三大职责,并做好办事公开工作,接受全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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