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甘肃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价位卷烟管理,规范卷烟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国烟计〔2008〕549号、国烟专〔2010〕294号、国烟计〔2012〕114号和国烟办综〔2012〕165号等文件要求,制订印发了《高价位卷烟管理办法》,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高价位卷烟管理。
在市场准入方面,省局(公司)对全省高价位卷烟的准入实行统一管理,所属各单位根据行业品牌发展规划和省局(公司)品牌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市场需求情况,提出高价位卷烟牌号规格的引入意见报省局(公司)审核同意后引入当地市场进行销售。对有违反国家局高价位卷烟管理规定的,坚决不予引入。
在价格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局政策规定,制定全省统一的卷烟零售指导价,确保所有卷烟牌号规格的零售指导价均控制在1000元/200支(含)以内。所属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价位卷烟条、盒均实现明码标价。积极与经销高价位卷烟的目标零售客户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依法签订高价位卷烟销售价格协议,不断规范高价位卷烟销售行为。
在销售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六个不准”和“六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局《卷烟商品条码使用及管理办法》和《卷烟产品代码库信息核查更新规定》,确保“一物一码一价”落实到位。高价位卷烟的货源供应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月度供应政策和周投放策略必须定期通过各种渠道向所有零售客户公布,确保零售客户的知情权,并接受企业内外部监督。
在监督检查方面,加强对高价位卷烟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全省“天价烟”专项治理报告制度,建立营销、专卖、内管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的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发挥优势,确保高价位卷烟经营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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