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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联合公安部整治网络涉烟违法活动成效显著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作者:张百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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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3年全国互联网涉烟案件查处情况

  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在互联网平台,违法分子用高科技伪装的网站、网店售卖非法烟草专卖品,轻易逃避打击,蒙骗广大消费者,赚取不义之财,这样的“好日子”如今已一去不复返。6月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市场监管处处长何民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最早出现时对其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近年来随着工作机制的建立,监管手段的完善,打击力度的加大,一批大要案被破获、违法者被判刑、非法涉烟网站网店被关闭,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填补了执法空白,走在了互联网商品交易监管的前列。

  据何民介绍,行业治理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历程大体经历了研究情况、奠定政策基础,建立机制、查办案件,督办案件、推动工作开展,完善机制、促进长效治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国家局在深入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积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商相关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于2009年6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确定了各部门职责,对违法违规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界定,奠定了互联网涉烟监管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政策基础。

  完成政策顶层设计后,重点是强化执行。2009年年末,国家局与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建立协作机制,通报信息和工作情况,共同召集阿里巴巴、淘宝、百度、腾讯、新浪等国内大型网站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网站加强自律,主动屏蔽清理非法售烟信息。2010年年初,国家局专卖司负责人积极靠前指挥,指导基层单位专卖部门查办互联网案件,直接搜集情况线索、分析动态、调查案件,陆续破获了以吉林“京华烟云网站”案为代表的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部级督办案件。为系统推广成功经验,国家局编制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指引》,行业查办互联网涉烟案件,手中从此有了“利器”。此为第二阶段。

  2011年2月,国家局、公安部以贯彻落实《工作指引》为抓手,指挥12个省的专卖、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战役,督办查处了“2•24”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卷烟系列案件,刑拘62人,查获涉案金额6098万元,各类卷烟643.6件,极大地锻炼了队伍,丰富了实战经验。随后,国家局组织了全国互联网涉烟案件办理工作培训班,讲解办案方法,交流破案心得,从整体上提高了专卖队伍的互联网案件办理能力。截止到年底,全国查办互联网案件共计立案86起,同比增加近3倍;涉案金额达到1.46亿,同比增长24%,大多数省级烟草专卖局都具备了查处互联网案件的经验。此为第三阶段。

  随着基层经验的积累、工作方法的成熟,第四阶段,国家局将工作重心由直接调查案件转向协调指挥、督办重大案件,建立互联网案件报告制度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协调指挥各地互联网案件的办理,保障大要案件的顺利经营。同时在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成立行业打击互联网涉烟案件办公室,承担全国互联网涉烟案件衔接运转的职能。2012年以来,国家局集中执法资源,先后对网上以戒烟产品为名销售假烟网络店铺进行全面打击,对深圳、广东、浙江等互联网涉烟的重灾区实施精确查办,强势地压制了违法活动的反弹。

  与传统网络售假案件相比,互联网售假网络案件存在着信息捕捉难、调查取证难、证据梳理难、案犯抓捕难、管辖认定难等现实困难;从危害程度看,其对本地市场冲击不大,但对全国市场的冲击力却不小,一旦这种新的售假模式形成气候,将会对专卖执法提出严峻挑战。对此,何民强调,对互联网销售假烟这个“新病毒”,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有信心、有方法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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