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对加强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系统卷烟经营秩序,从源头治理卷烟非法流通问题,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以来卷烟规范经营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对检查对象和范围、检查安排、检查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对“问责制”进行了强调。检查将从日前持续至5月20日。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卷烟经营和打扫码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内外勾结、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冒用零售户订货权套购卷烟,卖大户,虚拟客户,甩卖卷烟,捆绑销售,人为篡改卷烟生产经营信息,不按规定打扫码等8种卷烟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并对以上问题认定进行了逐一明确。
浙江省局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督导,严肃认真开展自查,对2013年下半年以来卷烟经营业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重点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如实反映真实情况,查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检查实行责任制,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查结果真实性负责。二是切实加强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卷烟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发生。检查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应对的情况,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肃检查纪律,落实问责机制,确保检查质量,全面提高规范经营水平和自律经营能力。三是对201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后,仍在搞卷烟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分集体行为、个人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问责。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依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查办,同时“一案双查”,追究专卖、内管等部门失职失责的责任,对有案不查、隐情不报的以及对顶风违纪责任人包庇、袒护、不按规定追究责任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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