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龙州消息 2013年10月23日15时15分,广西龙州局接到崇左市公安边防支队通知称,2013年10月20日晚上,科甲公安边防检查站在位于科甲检查站查获四辆装载有烟叶的“五菱”微型面包车。
经现场拍照取证,在车厢内查获用绿色编织袋包装的烟叶一批。经龙州县恒安购销部过磅称重,共计1.96吨,经初步核价,该批烟叶价值达64366.4元。
经查,该批烟叶系当事人于10月20日受雇于水口镇洞桂村,预将烟叶伪装后经科甲公安边防检查站运往南宁市机场收费站,20日晚上在途经科甲公安边防检查站时被科甲公安边防检查站官兵当场查获。
因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运输以上烟叶任何合法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局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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