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乐山消息 近日,经人民检察院公诉,四川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10.9”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朱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假冒伪劣卷烟予以没收。
“10.9”案是继“2011年11.10案后,沙湾区局又一例因涉及卷烟犯罪而获实刑的案件。此案在查获到宣判的过程中,调查取证顺利,侦破报批迅速,一直得到了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此案的判决,铲除了一个长期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毒瘤,强烈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标志着沙湾区局在卷烟打假追刑工作上再次取得了重大突破,彰显了沙湾区局无畏的打私、打假和全力维护市场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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