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青州消息 为进一步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推动专卖管理基础工作向前发展。近日,山东青州市局制定了《青州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质量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界定责任,严格考核,打牢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基础。
《办法》对案件查办、案件审理、案件审查等专卖各部门在案件查办中的职责做了明晰的界定,对《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询问笔录》等文书的制作方式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标准与责任追究的方式,要求对办案文书的责任追究,纳入月度绩效考核,由专卖绩效考核组和考核办每月检查考核一次。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开具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在市局和本局对办案文书绩效考核中检查出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属案件查办单位责任的,由办案单位承担;属专卖科责任的,由专卖科承担;属法制科责任的,由法制科承担,并追究到文书制作人员、案件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以确保制度落实,真正发挥推动专卖基础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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