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宁明消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商企业卷烟经营行为的意见》(国烟办〔2012〕171号)规定,根据《崇左市公司关于签订明示承诺书的通知》要求,6月4日,广西宁明局(营销部)组织相关干部员工签订了《明示承诺书》。
《明示承诺书》签定范围为营销部部长、副部长,以及涉及卷烟营销(含物流)工作的全体人员。《明示与承诺书》对签订人在卷烟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商企业卷烟经营行为的意见》(国烟办〔2012〕171号)中“六个严禁、一个严控”的规定, 同时还要求承诺人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局(营销部)相关领导及员工共计28人在“明示承诺书”上签字。庄严承诺遵守国家局涉及工商企业“营销合作、卷烟促销、零售终端建设、业务联系、钱物发放、收受”六方面的明令禁止和“召开各种形式推介会”上的一个严格控制。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查处、问责,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明示承诺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干部员工的自律意识,有效地规范干部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了企业规范经营和规范管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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