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沭阳消息 近日,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沭阳县局查获的“12.29”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12月29日,沭阳县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在京沪高速公路沭阳段截获一辆黑色商务轿车,查获中华(软)、中华(硬)、玉溪(软)3个品种的违法运输卷烟,共计1762条,案值10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朱某被当场抓获。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认为被告朱某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于近日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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