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德安消息 4月5日,江西德安县人民法院对德安县“10.22”非法经营卷烟案二名被告进行宣判,分别判处二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此次成功宣判标志着德安县局完成了国标非法经营网络案件。
德安县局稽查中队于2011年10月22日接内管预警信息,发现有人在本县非法收购卷烟向外地倒卖,经过多日守候联合公安人员一举将以刘某某为首的二名广东籍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涉案卷烟320条,经后期调查取证查实涉案双喜(软)等品牌卷烟,共计1600余条,及广东流入南昌金圣(软)卷烟800余条,核实非法经营额值137多万余元,抓获团伙成员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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