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胶东在线报道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对“7.18”涉烟网络案件三名主犯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宣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1.2万元至10万元数额不等的罚金。
2011年7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牟平区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正在交易的不法烟贩汤某,查获假冒及走私卷烟共50.34万支,案值18.99万元。经进一步调查,该案上下线源辐射全国22个省份,鉴于案情重大,该区烟草专卖局立即联系公安部门,成立了联合行动专案组,数次南下广州、佛山、上海、杭州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后经查实,该案涉案金额122.56万元,共抓获涉案嫌疑人8人,逮捕4人。近日,牟平区人民法院对“7.18”涉烟网络案件三名主犯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宣判。
“7.18”案的侦破,有力打击了涉烟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牟平区卷烟市场,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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