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鄂州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企业形象,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个人文明素质,近日,湖北鄂州市局颁布实施禁酒令。
一是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一律严禁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参与接待确需饮酒,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向市局主要领导请假;部门工作人员须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分管领导请假,报市局纪检监察科备案。
二是不得在基层进餐饮酒。规定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基层所(部)执行公务时,中午原则上一律返回就餐,不得在基层进餐饮酒,增加所(部)负担。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由本部门自行安排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餐标准就餐,不得饮酒。
三是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所有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及夜间值班时不得饮酒,并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影响企业形象的各种场合,以及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饮酒。
四是严禁在驾车前饮酒。规定所有工作人员无论在工作日、节假日或下班后,一律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包括驾驶公车、私车),对因酒后驾车产生的所有后果,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同时,对违反禁酒规定者,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扣除督察考评分、取消本人及部门年度评先资格等处罚。为保证禁酒工作落到实处,市局还成立了禁酒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不定时地对禁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记录,并对违令者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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