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夏季是卷烟经营的淡季。在高温季节里,零售户终日守店,等待顾客,本身就是一件辛苦的事情。近日,笔者走进辖区几家超市、便利店、烟酒店,看到有的商店开启空调、电扇,为“上帝”送来丝丝凉意;有的重新摆布货架、陈列商品,给顾客一种崭新的感觉;有的利用玻璃橱窗,张贴时令商品海报,突出夏日经营特色,让人耳目一新,倍觉清爽。
身为执法人,常念法律“经”。受店主小张邀请,笔者自拟一副《卷烟零售“八不准”》,用毛笔书写一张。店主如获至宝,将其贴在卷烟柜台左上角,视为“座右铭”。“笔墨”公示于众,消费者点赞不绝,卷烟销量明显提升。小张十分高兴,言称这是烟草人送给零售户最好最贵的“清凉品”。笔者欣喜之余,感觉这种形式值得推广,可以提醒店主守法经营,接受消费者监督,树立零售终端形象,实现“客我双赢”。
一、不准销售假冒、走私、串码卷烟
(一)如今,消费者进店买烟,很少有人讨价还价,但多数人担心买到假烟、上当受骗。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假冒伪劣卷烟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假烟并未绝迹,依然成为市场“毒瘤”,一直是专卖执法重点打击的对象。因而,不论新入网户还是老经营户,首先要认识到假烟的危害性和出售假烟的违法性,要利用各种形式、渠道,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不出售假冒伪劣卷烟、假一赔十,要积极争创无假烟销售诚信户。这样,就能树立店面信誉,提高顾客回头率,聚来人气和财气。
(二)何为走私烟?顾名思义,走私烟就是未经海关验货、偷逃关税,违法流入国内市场的外国卷烟。国家依法打击走私烟,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说到底,也是为了保护广大卷烟客户的合法利益。因为走私烟一旦泛滥,势必冲击国内卷烟市场,引发卷烟价格混乱,挤占零售户合法的利润空间。所以,零售户在认识假烟危害性的同时,也要认识到走私卷烟的危害性。有的零售户曾问笔者:自己从韩国旅游回来带了三条“爱喜”烟,能不能放在柜台上销售?笔者明确告诉他:出国旅游购买的国外卷烟,可以自我消费货送给亲朋好友,但不能用于零售。如果放在店里出售,就构成销售走私卷烟行为。
(三)串码卷烟是指零售户销售非本店代码的真品卷烟。从违法行为看,这是一种典型的“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现实中,有的零售户对假烟、走私烟的危害性认识到位,但对串码销售行为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如此狡辩:串码烟不是假烟、走私烟,是烟草公司的货。客户卷烟不够卖,可以相互调剂、串货销售,不应该对串码烟进行处罚。因此,专卖执法人员进店检查,要加大对串码卷烟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让一些违规户尽早走出“串码卷烟不是违法烟”的认识误区,要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不能乱渠道进货,不能私下调剂卷烟,不能销售串码卷烟。要明确告知客户:专卖执法不仅仅打假打私,还要查处真烟串码销售行为。只要做到不售假、不售私、不售串码卷烟,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卷烟零售户。
二、不准违反明码标价政策
卷烟零售实行明码标价,目的与好处客户心知,不用多讲。实际上,百分之九十九的零售户都很赞成、拥护明码标价制度。顾客卖烟看价,也成为一种消费习惯。
近年来,受提税顺价、控烟履约、市场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卷烟销量下滑,零售价格低迷。为了拉拢生意,稳定消费者,一些零售户公开违反明码标价制度,出现了“低价倾销”、相互“砸价”、“恶意竞争”等现象和问题,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不少难题。众所周知,推行明码标价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现实需要,也是体现烟草专卖专营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监管中,不看发现,什么时候明码标价工作到位,卷烟价格就相对稳定,零售户的经营利润就高。相反,卷烟价格就出现异常波动,甚至批零倒挂,挫伤零售户的经营积极性。因此,卷烟零售户要正确认识明码标价的目的意义,自觉维护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只要零售户按照明码标价卖烟,就能形成良好的经营秩序,有效预防价格下滑、销售不稳等问题。这里特别指出的,在维护明码标价方面,大户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能违反明码标价政策,更不能左右市场价格,要自觉自律,共同监督,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给中小户做出好榜样。除此之外,专卖执法按部门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引导客户成立守价自律协会组织,通过客户自管自律等形式,营造明码标价、明码实价销售的良好氛围,及时查处不守规矩的零售户,确保明码标价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
三、不准无证批发
卷烟销售有批发和零售两种形式。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管理制度。从目前的模式看,卷烟批发业务只能由地市级烟草公司开展,作为零售户只能从事零售业务。如果零售户从事批发业务,肯定属于无烟草专卖批发许可批发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了。当前,界定无证批发的证据有两点:一次性销售行为和50条以上(含50条)。举个例子,一个消费者红白喜事用烟,需要一次性购买一件甚至两件卷烟。如果客户一次性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就构成了无证批发违法行为。如果店主将50条以上卷烟在不同时段分销出去,就是正常的零售行为。有人曾经询问笔者,一次性和分批次销售同一消费者,也是变相的无证批发。笔者是这样解释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经营户懂法总比法盲好。至于有人钻法律“空子”,这也是不允许的。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钻法律空子的人,总有一天会“翻船”的。在日常经营中,笔者还发现:个别店主对无证批发认识不到位,总觉得自己订烟,货源自己做主,只要不违反明码标价,想卖多少是多少,卖的越多越赚钱。这种认识在经营大户中较为普遍。为此,专卖部门在法律法规进店宣传时,要将大户作为重点,让他们认识到无证批发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知晓零售和无证批发的界限和“杠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可随心所欲经营,谨防出现无证批发行为,被依法查处而后悔莫及。
四、不准向无证户提供货源
无证户是指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卷烟经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无证户的存在有诸多原因,其中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不具备办证条件;二是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和消费群体,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和“反弹”现象。如何取缔无证户?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提升市场净化率;另一方面,持证户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向无证户提供货源。在现实中,有的持证户明知故犯,经常向周围无证户提供货源。每当执法人员调查时,理由多多,有的狡辩:我不认识无证户,是他们自己到我的商店买烟。有的甚至说:我的货源我做主,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烟草局无权调查我,也没有理由减少我的订货量。
对这些持证户,笔者只想告诫他们:卖货是你的权利,烟草局无权干涉,但明知顾客是无证户,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给其提供货源,烟草局不会坐视不管。再说,如今的卷烟条盒上都有32位码段信息。在无证户那里一看卷烟代码,就知道这是谁家的烟。你能搪塞过去,能自圆其说吗?笔者认为,对长期向无证户提供货源的,必须采取停业整顿的手段予以制裁,决不能姑息迁就,听之任之。
五、不准销售“礼品烟”
“礼品烟”同属串码卷烟,属于乱渠道进货卷烟。为什么要将它单列出来?是因为在日常监管中,这些违法卷烟出现的频次多、查处难度也大。一些店主常说:谁都有人情,面子,这是亲戚朋友熟人让我代卖的,不算违法,不能罚款。一些专卖人员常常感叹:查处一条“礼品烟”比查处十条假烟都难。
笔者经常对零售户讲:人情世故总难免,但要看什么事情。烟草专卖法规定,不能乱渠道进货,咱就要自觉遵守。再说,“礼品烟”来路不明,极有可能是假冒卷烟。如果销售出去,被消费者投诉举报,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招惹麻烦?一旦被查处,亲戚熟人不高兴,自己还要接受处罚教育,出力不讨好,谁愿意去干呢?因此,告诫零售户朋友:“礼品烟”不要卖,拒绝亲情不见怪,一店一码最放心,不怕检查天天来。
六、不准出租、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营卷烟,首先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别看它的使用范围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大,但对于零售户而言,它就是卷烟市场准入证、合法经营资格证。有了这个证,就可以放心经营卷烟。如何用好烟草证?笔者总结五点:一要亮证经营,就是把烟草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便于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也能让消费者看见,放心购买卷烟。二要规范使用许可证,不能出租、转让许可证,不能伪造、变造许可证,不能随意改变经营地址。许可证到期前,要提前提出延续申请;许可证遗失后,要提出补办申请。等等这些都是明文规定的,不可粗心大意,视为儿戏。一旦许可证出现问题,就影响到正常经营。比如转让许可证,搬迁店址,就会被责令停业整顿,若在规定期限内整顿不到位的,有可能出现被注销许可证的严重后果。
七、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
卷烟是特殊商品,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人人皆知的。零售户经营卷烟,赚钱固然重要,但要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不能为了赚钱,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招致学生家长和周围群众的反对与不满。在实际经营中,有的店主做的很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标识牌,接受消费者监督。但也有个别零售户特别是距离学校周围较近的零售户,明暗结合,采取欠账、出售零支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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