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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面宣传 坚守道德底线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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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如今,在卷烟盒皮的正面和背面,都印着“吸烟有害身体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尽早戒烟有益健康”字样。这些良言与告诫,对戒烟、控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自然印在了广大卷烟消费者的脑海里。

  众所周知,卷烟零售户是烟草行业的好伙伴,也是卷烟销售的主力军。据一份资料统计,目前,全国卷烟零售户高达500多万户,成为繁荣市场经济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近年来, 广大卷烟零售户通过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取得了合法收入,实现了开店创业梦。这些喜人的收获,既得益于自身的辛勤劳动和努力打拼,也得益于烟草专卖制度的保护以及烟草行业提供的优质服务。

  在盘点喜悦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个事实:烟草制品对人的身体健康具有危害性。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严格的专卖管理制度,有效控制烟草企业发展规模,最大限度减少烟草制品对人体的危害。特别是《烟草专卖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基于上述因素,笔者认为,广大卷烟零售户在搞好自身经营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不向中小学生出售卷烟,当好“控烟”表率。

  坚守道德底线,不赚昧心钱

  王霞 陕西武功县游凤镇街道综合商店店主

  在我们镇上,我时常发现有不少中学生背着家长和老师买烟、抽烟。有几家商店为了吸引中学生买烟吸烟,常常将5-10元的卷烟拆成零支出售。这些学生用5角钱就能买根好烟,躲到厕所或校外过瘾。

  作为学生家长,我多次对零售同行说:“咱为成年人卖烟合情合法,光明正大,如果给学生娃娃卖烟,就显得不光彩,让学生家长知道了,还会招来一顿骂。”可有的零售户不以为然,说我是“死脑筋”,不会做生意,还“开导”我:开店是为了赚钱。不赚钱开店干啥?学生要买烟,是他们的自由,咱不能当面拒绝,得罪“小上帝”。

  我觉得,这些店主的说法纯属狡辩,也站不住脚。因为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在日常经营中,我总结一条经验:坚守道德底线,不赚昧心钱。只要不越过这个底线,就能做到这一点。记得有一次,一位学生进店,说要买一包三块钱的“软猴王” 烟,我看他是个初中学生,就说没有货。这个学生望了望柜台说:“那就买一包5块钱的‘美猴王’烟”。我说:你是学生娃,不能给你卖烟。这个学生娃不高兴了,对我说:“我班主任老师让我给他买烟。”我笑着说:“既然是老师买烟,最少让老师本人来买。”这个学生黔驴技穷,愤愤离去,边走边嘀咕:谁规定不给学生卖烟?真是不开窍的大傻瓜。听到这句话,我本想追上去,好好教训这个学生。但一想:何必与学生娃较量呢?大概过了半学期,学校校长来到我的商店,对我不给学生卖烟的做法提出表扬。我问校长:“你咋知道我不给学生卖烟?”他说:“几个抽烟的学生‘坦白交代’的”。后来,烟草局组织镇上的卷烟零售户开会,对一些向学生出售卷烟的零售户提出批评,现场协定“君子协议”,接受学校和学生家长监督,受到很好效果。

  正面宣传不矛盾 言行一致做表率

  梁洁 陕西武功县普集镇鑫鑫超市老板

  有个消费者曾经问我:你说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国家为啥还要制造卷烟,这不是自相矛盾自欺欺人嘛。说实话,以前遇到这类问题,自己也不知如何回答好,只能这样答复:人都是在矛盾中生活,没有啥想不开的事情。后来,通过参加烟草局举办的专卖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才对这个问题有了正确看法。自那以后,在日常经营中,我不再为这个问题所困扰,还积极配合烟草局,做好“吸烟有害健康”、“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等宣传工作,受到工商、烟草等部门的好评。

  一是当好义务宣传员。每逢3·15、12·4宣传日期间,立足柜台,向进店消费者散发烟草局印制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传单。去年,店里有了电子显示屏,便将“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宣传标语打到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十分醒目。也许是这个“点子”产生了一定社会效应,镇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领导到我店参观拍照,夸我是一位有良知、有道德、有素质的零售老板。县电视台还专题采访我,上了一次电视,引起不小轰动。

  二是不向中小学生卖烟。有人说,做生意的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奸商。我觉得这句话有偏见,甚至是对守法经营户的人格侮辱。自开店以来,我一直把做生意视为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从来不敢违法违规事。就拿“不向未成人出售卷烟”来说。我把提示牌挂在烟柜的正前方,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列一起,让消费者买烟时一眼能看到,以引起注意。如何识别对未成年人,我的基本判断是小学生、中学生、还有年龄不满16岁的辍学生。如果是学生买烟,我自觉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不向他们出售卷烟。记得有个上高中的男生多次进店要买烟,我指着提示牌说:“烟草局有规定,不能向未成年出售卷烟。”这个小家伙火气不小,将钱放柜台上“啪”地一扔,催着要烟。我说:“有烟不能卖给你,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小家伙见我不为钱所动,自讨无趣,只好收起钞票离开我店,从此再也不进我的店卖东西了,还不让他班上的同学进店购物。我知道后并不生气,反倒认为这是对“未向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有力宣传。

  三是劝阻青少年戒烟。在日常经营中,除了不给中小学生卖烟外,我还经常劝阻一些走上社会的未成年人戒烟,得到他们父母的赞同。超市隔壁有一家理发店,里面有不少小青年,经常到我的店买十块钱以上的蓝白沙、好猫烟,有的烟瘾大,一天抽一包还不够。按理说,这些年轻娃娃有收入,买烟消费不成问题。但我老觉得,他们再有钱,也是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说一天消费十块钱,一个月下来就是300块,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我把这些道理讲给他们听时,几个好娃娃认为我谁的对,渐渐地减少了吸烟量。今年,有三个小青年不抽烟了,经常在店里买瓜子、糖果之类的小食品。其中一个笑着对我说:“你真是一位好阿姨。戒烟后,对象都喜欢和我来往了。”

  远离学校周围 保护学生健康

  王德兴 陕西武功县武功镇卷烟零售户

  我的商店原来在学校门口,主要卖学生文具、小食品,每到学校开学时,生意很好。去年,在儿媳妇的建议下,我到烟草局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人员告诉我:烟草办证有个合理化布局要求,学校周围50米内不能办烟草证。当时我有些想不通:不就是卖个烟么。后经办证人员解释,我才知道了这个规定是对的,主要是保护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为了成为一名卷烟零售户,我忍痛割爱,将自己的商店搬到学校50米外的地方。第一次接烟,儿媳妇就对我说:“人家商店把烟拆成零支,给学生卖。咱也能这样卖,多中取利”。我摇头说:“不行,咱搬迁店址的目的,就是远离学校,咱不能把烟拆成零支给学生买。”起初,儿媳妇不同意,奚落我不会做生意。但有一件事,让她尝到了给学生卖烟的苦果。年前的一天,一位学生家长找到门来,责怪我儿媳妇给她的孩子卖烟,把娃娃惯坏了,影响娃娃学习。儿媳妇性格不好,没说几句就和学生家长争吵起来,口口声声说:是你的娃要买,不是我强迫你的娃买烟。正巧,烟草局的同志入户检查,结果好言相劝,总算平息了“风波”。学生家长走后,烟草局的同志对儿媳妇说:“将心比心,谁不希望自己健康成长,你这样做虽然赚了钱,但得罪了学长家长,最终是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以后不要给学生卖烟了。”儿媳妇听了烟草局同志的话,火气渐消,答应不再给学生卖烟。从此以后,再没有出现学生家长上门找茬的事儿。

  结语

  当前,控烟潮流一浪推一浪,席卷全球,深入人心。我们国家也顺应国际潮流,加入了世界控烟框架条约组织。俗话说: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作为卷烟零售户,既要赚钱,也要遵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控烟宣传,为人类健康做出一点小贡献。在此,给零售同行提个醒:不要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不赚昧心钱,不做亏心事。让我们的下一代远离烟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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