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2015年1月5日,云南省弥勒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被红河州人民政府授予“红河州依法治企示范单位”荣誉。至此,弥勒市局(分公司)“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示范单位两项创建工作宣告完成。
自2012年以来,弥勒市局(分公司)积极开展法治烟草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三个依法”为主线,以争创州、市两级“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示范单位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及依法治企工作,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面实现了扎实推进、稳步提高并有所创新,各项工作得到政府部门、州局(公司)的高度认可。
长期以来,通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弥勒市局(分公司)规范性文件管理、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等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监督、依法办事保障机制得以有效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及素质不断增强,主动参与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有力促进了企业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立了良好的法治烟草社会形象。
弥勒市局(分公司)将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烟草法治建设,促进企业更加规范、更富效率、持续发展。
弥勒市局 龙思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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