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近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修订出台《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及执行标准,对全省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规定》结合近年来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和专卖执法工作实际,在逐条审议征集的256条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了11处修改和24处调整。其中,明确自由裁量事项22类、细化裁量阶次72项,规定不具自由裁量事项3类19种情形,并对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情形进行合理的细化。
同时,《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案件集体讨论、裁量说理、监督评查和过错问责等机制,确保自由裁量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规定》的修订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浙江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制度框架,更好地适应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浙烟建设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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