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河北消息 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夯实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市场基础,近日,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出台《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大对卷烟销售大户的监管力度。
《办法》指出,对于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卷烟销售大户,一要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将监管情况定期进行公示;二要坚持专销协同的原则,专卖和销售部门要围绕销售大户的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共同规范卷烟销售大户销售行为;三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卷烟销售大户进行规范经营。
《办法》要求,各级专卖、内管、营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整治卷烟销售大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县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以卷烟销售大户管理档案为依托,对卷烟销售大户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监管方案,明确监管措施、方式、周期以及预期目标等内容。要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专卖稽查队(所)和每个专卖管理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与卷烟销售大户分别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市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对县级局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定期考核,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开展卷烟销售大户专项整治行动,并将重点违法违规卷烟销售大户作为打假破网工作的切入点,深挖违法违规卷烟销售大户的运输渠道、交易方式、活动规律等信息,为侦破制售假烟网络奠定基础。
《办法》强调,对于违法违规零售大户,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主要从行政处罚、卷烟供应两个方面入手,惩处、限制、纠正卷烟零售大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局要建立卷公示制度,将对卷烟销售大户日常监管的情况及违法违规处理结果及时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省局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或监管处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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