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与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签订联合治理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合作协议,进一步治理烟草专卖品非法流通,有效打击通过高速公路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协议要求,双方定期开展打击通过高速公路客货车等交通工具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的专项联合行动,在高速公路重要收费站区查处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行为,形成合力,有效切断非法渠道。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非法贩卖烟草专卖品查处业务知识培训,配发科技化临检设备。高速公路局配合属地烟草专卖局在其直管高速公路辖区内开展治理非法贩卖烟草专卖品工作,协调、督导非直管省内高速公路交管部门配合开展治理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工作;配合各级烟草专卖局进行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落实开展;在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案件的查办中,协调高速公路交管部门配合属地烟草专卖局开展工作。
为确保协议顺利实施,省局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治理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工作的通知》,对近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情报互通协作配合。二是联合查处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托开展“净域三号”专项治理行动,在高速公路重要收费站区、交通卡点检查过程中,加大对烟草专卖品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出省要道查处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切断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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