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为深入推进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规范经营大户行为,近日,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卷烟经营大户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国家局“限制大户、发展中户、扶持小户”的总体要求。
《办法》明确,国家局《关于2017年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精神,卷烟经营大户的定义为:统计周期内卷烟购进量达到相应时间范围内本辖区卷烟零售客户平均购进量5倍以上的零售客户。
《办法》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客户公开政策信息;保护合法经营大户权益,对依法依规落地销售的卷烟经营大户,应满足其合理数量的卷烟需求;加强违法违规大户管控,坚决摒弃“卖大户”的营销思维;合理控制大户销量比例,保持大户销量占比控制在20%以内,并逐步减少。
《办法》强调,要坚持“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卷烟营销方针,保持均衡销售、均衡投放、科学投放,合理控制不同档位零售客户投放数量差异,有效降低并保持卷烟品牌规格投放集中度处于合理水平;要对紧俏卷烟品牌规格积极扩大并保持合理市场投放面,有效控制高档位零售客户投放量,不断扩大紧俏货源投放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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