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近日,山东省打私办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走贩私活动的通知》,就依法联合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走贩行为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走贩私行为违反国家进出境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走贩私行为的紧迫性,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依法查办相关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全部或部分以烟丝为原料,以包裹烟丝形式制成,符合卷烟的基本特征,属于一种新型卷烟,应当作为烟草专卖品中的卷烟进行监管,在定量转化和价格认定等方面,适用烟草专卖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
《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的监管,按照“海上抓、岸边堵、口岸查、市场管”的要求,以开展“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走贩私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突出入境、仓储、运输、销售等重点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切断卷烟走贩私犯罪链条;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互相通报信息,开展联合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规范涉案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理、销毁涉案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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