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瑞昌消息 12月13日,江西省局稽查总队发来贺信,祝贺江西省瑞昌市烟草专卖局“1·11”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通过审核,已达到国家局、公安部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标准。
据悉,“1·11案”涉及购进、储存、销售3个环节,查实涉案金额118万元,分销点62个,判刑3人,瑞昌市局在破获“1·11案”工作中充分发挥联合打假机制作用,及时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调查期间多次奔赴涉案地区调查取证,掌握了当事人的基本违法犯罪事实,将这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一举破获。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