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5月17日,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城南局2015年查获的“12.12”案件两名主犯现已审理完毕、刑事判决正式生效。
林某及其妻子李某在明知被取消卷烟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仍在台江辖区开展走私烟地下批发活动,辐射台江辖区众多零售户中。2015年12月12日,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局稽查支队、公安机关在林某的经营场所及库点内查获各类违法卷烟1991.4条,现场抓获嫌疑人两名。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及其妻子李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非法经营非法进口以及假冒的烟草专卖品,数额达225929.1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三千元。
该案的判决对经营走私烟的持证零售户给予极大的震慑。下一阶段城南局将在加强市场检查的同时,加大反走私普法宣传,引导持证零售户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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