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何为“抓烟机”,顾名思义,就是以卷烟为诱饵,通过投币,启动电源,利用传动装置抓取卷烟的一种电动玩具。
笔者日前在市场检查中,发现辖区多家超市、便利店,在室内或门口放置“抓烟机”,供顾客或行人投币抓烟。笔者初次见到这一电动玩具,以为是一种新兴的、合法的游戏机,甚至认为这个玩具能帮助店主促销卷烟,提升卷烟销量。但通过上网查询、电话咨询法律顾问,才知道这是一种赌博机,在南方流行多年。网上也能搜索到公安机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真实案例。
“抓烟机”之所以“流窜”到北方,缘于经营者屡受打击,无法在当地生存,便避实就虚,转移根据地,“开拓”北方市场,继续玩弄骗人的把戏,赚取不义之财。为此,笔者觉得,基层专卖同仁很有必要就此问题深入探讨、共同商榷,旨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打击“抓烟机”,净化客户终端,维护行业形象。
一、深刻认识经营“抓烟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有人认为,“抓烟机”属于游戏娱乐机,消费者投的是硬币,抓的是真烟,不管抓得上或抓不上,全靠运气,是消费者的自愿行为,与聚众赌博性质不同。再说卷烟价值不高,即使有赌博性质,也是十分轻微的,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没有看到经营“抓烟机”的违法性和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性,需要及时走出认识“误区”。
(一)抓烟机是一种赌博工具。对于赌博,多数人理解为打麻将,摇骰子、玩老虎机、网上赌球等。其实,这只是赌博方式的一部分。赌徒的定义是: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任何赌博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不同的意义。目前,在西方社会中,它有一个经济的定义,是指"对一个事件与不确定的结果,下注钱或具物质价值的东西,其主要目的为,赢取得更多的金钱或物质价值。”由此不难看出,像地摊套圈、投币抓烟等行为具有赌博性质。对“抓烟机”的定性,法律专家如此解释:“抓烟机”实际上就是娃娃机,是被文化部列入赌博机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知,抓烟机是一种赌博机,要依法予以取缔,不能熟视无睹,任其发展。
(二)经营“抓烟机”是无证经营行为。询问客户得知,他们店里的“抓烟机”是南方人提供的,卷烟是老板掏钱从店里买的,自己只是负责出售硬币,收取管理费,等于给老板打工。当笔者告诉店主“这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店主不以为然,竟然反驳:我是持证户,抓烟机里面的烟是烟草公司供应的,怎么能说我无证经营?于是,笔者就给客户讲了一番缘由:从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角度看,首先,这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尽管经营者从客户店里购买卷烟,是合法的消费行为,但如果再用于经营,就是无证经营行为了。其次,对客户而言,虽然他不是实际经营者,但为经营者提供场所、出售用于抓烟的硬币,可以认定为生意合伙人,自然要承担相应责任。其次,“抓烟机”具有自动售货机的功能,而烟草专卖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用自动售货机出售卷烟。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经营“抓烟机”容易吸引未成年人,这与烟草专卖法明文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吸烟,劝阻未成年人吸烟”的要求背道而驰。
(三)经营“抓烟机”属于无照经营行为。众所周知,从事任何工商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组织或公民,不得从事工商经营活动,否则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查处。因此,经营“抓烟机”属于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即使提出办照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不会审批的。
二、依法取缔“抓烟机”的有效途径
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抓烟机”,作为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就要联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取缔,决不让这种变相的赌博机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全面摸底调查。从目前发现的情况下,“抓烟机”绝大多数“挂靠”卷烟零售户,这样做的目的是掩耳盗铃、误导消费者,进而逃避打击,赚取不义之财。因此,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站在维护专卖根基的高度,自觉承担取缔抓烟机的责任和义务。要入户进店、摸底调查,对辖区发现的“抓烟机”逐一登记、拍照,便于科学制定专项取缔计划,确保“一户不漏、一台不留”。
(二)入户宣传劝导。采取印发传单、张贴广告、上门“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经营“抓烟机”的老板或托管“抓烟机”的店主,深入宣传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经营“抓烟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促使他们提高认识,走出误区。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抓烟机”。
(三)组织联合执法。对经营者货或店主下发取缔“抓烟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抓烟机的,及时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强行拆除。对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后续监管。在日常检查中,专卖执法人员一要利用3.15等重大节日,向广大卷烟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宣传“抓烟机”的赌博性质,营造宣传氛围,让他们远离“抓烟机”,不要上当受骗。二要强化“抓烟机”取缔后续监管,谨防抓烟机“反弹”。三要快速查处举报。鼓鼓群众向公安、工商或烟草部门举报“抓烟机”,确保抓烟机“露头就打”,不给它们生存空间。
总之,抓烟机不是合法的游戏机,经营抓烟机也不是销售卷烟的合法行为。笔者相信,在执法部门的严格监管、依法打击下,抓烟机这种披着赌博外衣的的电动玩具,定会“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可藏,销声匿迹。笔者还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抓烟机”治理,协助执法部门依法铲除这一市场“毒瘤”,切实维护卷烟市场秩序,净化社会风气,树立卷烟零售终端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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