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如皋消息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2014年“9·13”网络案件主犯杨某、单某、田某三名主犯在如皋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刑事判决。
2014年9月13日,江苏省如皋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信息,联合公安部门在沿海高速如皋服务区依法从一辆货车中查获利群(新版)1048条,案值14.672万元。我中队长黄志山带领中队队员与公安机关远上云南、湖南、广东、山东、上海等地经一年多时间的联合侦查,在山东淄博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经查2014年至2015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单某、田某共同出资,多次从山东套购卷烟,通过物流公司向上海浦沱、广东普宁销售卷烟,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600万余元。
经过调查审理,如皋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单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田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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