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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起利用微信售卖假烟案开审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南京晨报》报道 作者:倪栋威、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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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京晨报》报道  微信的普及让不少人“下海”做起了微商,服装、鞋帽、面膜……微商品五花八门、物美价廉,如果你的朋友圈里有人卖远低于市场价的高档香烟,你会不会心动?12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首起利用微信售卖假烟的非法经营案在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现年30岁的沈佳头脑灵活,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他在启东市中心租了一间房子做起了微商。小店主要经营时下最流行的微信代购,通过微信销售一些仿冒的名牌鞋子、服装、包及手表,不过因为启东本地市场较小,沈佳越来越觉得这门生意难做。就当他准备放弃时,一个微信好友的提点让他找到了更赚钱的买卖。

  2014年3月份的一天,在翻看手机微信时,他意外结识了一位在上海“发展”的老乡王健。聊天中得知沈佳是做微商的,王健热情地向他介绍起通过微信卖香烟的生意,“我有高档香烟的货源,来自外地烟草局,进价只要原价的一半。”王健还将上述香烟的照片发给沈佳。看着微信照片上华丽的香烟外包装,外加远低于市场价的进价,一个念头从沈佳脑海中划过,“销售这种烟肯定能挣钱”,被利欲冲昏头脑的沈佳心动了。就这样,沈佳成为了王健的“代理商”。

  例如,一条市场价450元的香烟,从上家王健那里拿货只要200元左右,中间差价巨大。不过沈佳并不从王健那里直接拿货。他通过自己的微店大量转发这些高档香烟的照片或者代理广告,以每条两百多、三百多的低价吸引客源。有客户前来咨询后沈佳再通知王健通过快递发货,自己赚取每条20元至40元不等的差价。这中间,钱款往来通过支付宝平台,沈佳连货都不用看,直接动动手指发发微信就能坐在家中数钱。半年不到的时间里,沈佳共销售假烟金额62865元,从中赚了两万多元,主要销往启东及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

  而沈佳的上家、现年才26岁的王健生意显然比他做得更大。早一个月开始微信卖假烟的王健直至2014年8月案发,共销售假烟金额300986元,他的客源北起辽宁、南至云南,几乎遍布全国。2014年7月,启东市烟草专卖局发现有人通过微信在启东本地大量出售假冒卷烟,并将这一线索提供给该市警方。8月19日,两人分别在上海和启东本地被抓获。在王健位于上海的暂住地,警方还当场查获了假冒卷烟50.5条。经鉴定,这50.5条卷烟均系假冒且伪劣卷烟。

  近日,江苏启东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两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沈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特别提醒】

  微信购物 注意留取相关证据

  在微商平台购物,一般是个人私下交易,商家往往没有实体店和正规网店,缺乏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在使用微商交易时,应多注意验证商品的真假,注意留取相关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微信官方回应】

  如司法机关认定售假 公众号可能被封号

  12月24日记者采访腾讯相关负责人,针对利用微信来售假的情况,他表示,首先要区分是公众号还是个人微信私对私的行为,如果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售假或者在微店购买,只要在微信平台有交易,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认定的。例如你通过微信某某名品代购的公众号花了几万元买了一个包,结果却是假货,这时候个人通常都会去报警。微信这方面一定会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也提醒消费者随时都要保存好相关的截图作为证据,相关的司法机关一旦认定其售假,公众号或者这个微店有可能被封号。

  但如果是以微信作为介质,私对私的个人聊天工具,然后售假,并非在微信上开了一个店,这样的情况就相对难以界定。“微信本身不是执法机构,通常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封了个人的微信号”。

  他还表示,公众号的界面,就有一个举报功能。腾讯还有一个反诈骗中心,网址是110.qq.com,如果发现恶意QQ号、微信公众号或者恶意链接、黑色产业链,就可以第一时间举报。“微信已经长期对朋友圈内各种过度营销和虚假营销的行为作打击与整治,也欢迎用户一同举报各种违规行为,微信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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