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经侦大队将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江川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绿滇2020”打击涉烟走私专项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周内查获一对夫妻四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查获涉案烟叶70余吨,涉案价值250余万元。
6月22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江川区前卫镇某村有人私自囤积烟叶。民警联合江川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该村张某家中查获初制烟叶35.65吨(723包)。经鉴定,涉案烟叶价值128万余元。根据张某陈述,这些烟叶是他从农户家中收购的,打算运往外省和广西中越边境某县销售。为扩大战果,经侦大队民警与烟草部门通过线索分析研判与走访调查,摸清了张某夫妇存放烟叶的基本情况,发现张某夫妇的烟叶分散存放在江川、通海等地。6月28日,江川区公安分局民警联合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分别在江川区大街小营盘村、小白坡村和通海县纳古镇的出租房内查获张某、李某夫妇非法收购囤积的烟叶37吨(740包)以及磅秤、液压打包机等涉案物品,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李某、许某等4人。经鉴定,涉案烟叶价值130万余元。扣押作案车辆2辆。
经审讯,张某、李某夫妇对非法收购囤积烟叶出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李某交代,这些烟叶是他们从峨山、通海、华宁、江川等地烟农家中收购来的。为了逃避侦查,他们将烟叶分散存放在不同的地方,请人将烟叶打成烟包伺机销售,不料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张某、李某夫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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