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曲靖市局关于修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要求,推进修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工作。
师宗县局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要求。通过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卷烟零售户存量情况调查,结合师宗县卷烟零售户和城镇建设现状,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师宗县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距离,但距离不应低于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据此规定,幼儿园也要纳入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范围内。同时,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前需不断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屏障,力争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控烟目标。对不符合新合理布局规定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零售户要开展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标注好零售户属性标签,引导零售户主动迁址经营,对重新选址并符合申办条件的,将在间距上给予减半及不受零售点额度数限制的双重优待。全面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警示标志的粘贴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行动,强化零售户对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的重视程度,增强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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